统一信息编码:HLJGGG202****3153
本项目招标人为****,现委托****,对本项目组织招标。
1.1.2 项目编号:****
1.1.3 竞争方式:公开招标
1.1.4 项目概要情况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总价) (人民币万元) |
★完成时限 |
交付地点 |
|
某型陀螺 |
1 |
项 |
248.00 (含税价) |
2026年3月15日前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说明:
1.★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无效。
2.★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项目为单位,投标人须对所投项目内所有招标内容和数量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实际采购数量以立项批复、年度装备建设计划、装备建设方案等为准,投标人风险自担。
1.2.1 基本要求
1.2.1.1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非外资控股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国国籍(不含港澳台)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2.1.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2.1.3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1.4 代理商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2.1.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1.6 未从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投标;
1.2.1.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
(1)被宣告破产的;
(2)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
(3)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
(4)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
(5)有证据证明投标人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6)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1.2.1.8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质量事故(以对应本项目的声明函为准);
1.2.1.9 ****装备部门明确的失信惩戒期内的单位(含存在重大、严重失信行为单位自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等人等控股或者管理的其他单位),以及无实际生产供货联调能力的单位不得投标(以对应本项目的声明函为准);
1.2.1.10 ****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黑名单或招标人黑名单惩戒期内的单位不得投标;
1.2.1.11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其中标无效,招标人有权不与其签订合同。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合同款项(已支付部分应全部予以退还),且不承担任何责任,****集团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将其列入黑名单(以对应本项目的声明函为准)。
1.2.2 项目实施要求
1.2.2.1 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质。军队可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具备承担相应密级任务的证明或承诺,军队工厂等其他军队单位可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具备承担相应密级任务的证明;
1.2.2.2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军标)现行有效且能够覆盖招标产品或其同类产品(陀螺)的科研或生产。已办理“两证合一”的,可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正本及副本;
1.2.2.3 投标单位或驻投标单位(或分管)军事代表室须承诺,本项目中标后,驻投标单位(或分管)军事代表室对本项目实施监管(以对应本项目的声明函为准);
1.2.2.4 投标单位须提供具备开具军检证书能力的证明材料(以对应本项目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为准);
说明:1.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所述“前3年内”是指从投标截止日起算的前3年内。如投标截止日是2025年1月1日,前3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与开标之日不为同一日的,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对“前3年内”所作相关要求**至开标之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标书代写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展资格审查。
1.4.1 领取时间
2026年1月13日起到2026年1月20日止,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1.4.2 领取地点
**市**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一层标书售卖处(到达一层后请电话联系项目负责人)。
1.4.3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1.4.4 领取要求:线上审核、缴费,线下领取文件
所有符合条件并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携带“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所列文件,现场办理领取招标文件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的审核,仅作为领取文件的依据,投标人资格是否****委员会判**论为准。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完整、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向其发售。
1.4.4.1购标前,请先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cn)进行投标人免费注册;
1.4.4.2注册审核(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审核,受理时限约1个工作日)通过后,登录系统,点击页面上方“我的工作台-寻找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编号查询,找到项目后点击“立即参与”,找到具体参与标包(本项目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查询项目名称:“2026-F-****696-ZY-001”或招标编号:“****”),通过平台提交报名审核申请(审核资料线下提供、平台无须上传资料)。投标人授权代表手持审核资料(详见1.5领取招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至代理机构进行现场审核(**市**区皂君庙东路14号院9号楼一层标书售卖处)。审核完成后投标人支付标书款项,并完成购标流程。
1.4.4.3平台操作过程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033175获取支持。
1.5.1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
1.5.2 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5.3 保密协议;
1.5.4 提供声明函,不存在下列情形: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情形;②被宣告破产的;③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④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⑤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⑥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⑦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⑧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有重大质量事故;⑨****装备部门明确的失信惩戒期内的单位(含存在重大、严重失信行为单位自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等人等控股或者管理的其他单位);无实际生产供货联调能力;⑩****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黑名单或招标人黑名单惩戒期内;
1.5.5 投标单位或驻投标单位(或分管)军事代表室须承诺,本项目中标后,驻投标单位(或分管)军事代表室对本项目实施监管(提供声明函);
1.5.6 投标单位须提供具备开具军检证书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
1.5.7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其中标无效,招标人有权不与其签订合同。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合同款项(已支付部分应全部予以退还),且不承担任何责任,****集团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将其列入黑名单(提供声明函);
1.5.8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质;
1.5.9 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JB9001C)。已办理“两证合一”的,可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正本及副本。
说明:
1.证明材料中授权委托书、保密协议及声明函须提供原件,证书及截图可为复印件或打印件。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2.购标前,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请正确填写邮箱,授权委托书、保密协议及声明函的格式会通过邮件发送。长时间未发送邮件,请致电招标代理机构。
1.6.1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2月3日13时3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6.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标书代写
**市**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层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书面通知)。指定专人送达现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1.6.3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2月3日13时3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1.6.4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市**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层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书面通知)。
1.6.5 评标时间(预计)
2026年2月3日14时00分(**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本项目公告发布平台为“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cn)”。
招标人:****
联 系 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185****3067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地址:**市**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1至5层全部
联 系 人:李新苗、王**、张奕 联系电话:135****0713、176****1096、137****1160
电子信箱:****@cntcidc.com
询问受理部门:****
联 系 人:李新苗 联系电话:135****0713
联系地址:**市**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1至5层全部
质疑受理部门:****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2-****3968
联系地址:**市**区丁字沽一号路268号
投诉受理部门:****
联 系 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022-****2928
联系地址:**市**区丁字沽一号路2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