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2026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配送政府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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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6年学生营养改善****政府

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公司

征集人地址:****区金桥路39号1号楼2楼(新力景瑞**)

征集人联系人:王先生、马女士

征集人联系方式:0971-****517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县2026年学生营养改善****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包1、包3、包4、包5:**回族****中心学校、**回族土****中心学校、**回族****中心学校、**回****中学、**回族土****中学、****学校、**回族****中心学校、**回族土族****中心学校、****学校****中学)、****中心小学、**回族****中心学校、****学校、**回族****中心学校、**回族****中心学校、**回族****中心学校、**回族****中心学校、****学校、**回族****中心学校、**回族****中心学校、****小学、**回族****中心学校、**回族****中心学校、**回族****中心学校、****中学、**回****中学、**回族土****完全小学、**回族土****小学、**回族土****小学、**回****小学、****小学、**回****中学

包2:****学校****中学)、**回族土族****中心学校、****中心小学、**回族****中心学校、**回族土****中心学校、**回族土****中学、****学校、**回****中学、**回族****中心学校、**回族****中心学校、**回族****中心学校、****小学、**回族****中心学校、**回族****中心学校

注:中****学校及教学点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需求

最高限制单价

预估采购数量

1

清真肉类(牛肉、羊肉、鸡肉、牛奶、鸡蛋)配送

(1)发展改革部门已公布当地食材(食品)市场公允价格的,供货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2)发展改革部门未公布当地食材(食品)市场公允价格的,由教育局、发展改革部门、市场监督部门、学校、成交供应商及学生****小组,对学校所需食材(食品)品目开展不定期(至少1个月1次)的价格调查,根据询价结果合理测算、确定食材(食品)供货价格,确****学校所在地同期市场公允价格。

1批

2

非清真肉类(猪肉、牛肉、羊肉、鸡肉、牛奶、鸡蛋)配送

(1)发展改革部门已公布当地食材(食品)市场公允价格的,供货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2)发展改革部门未公布当地食材(食品)市场公允价格的,由教育局、发展改革部门、市场监督部门、学校、成交供应商及学生****小组,对学校所需食材(食品)品目开展不定期(至少1个月1次)的价格调查,根据询价结果合理测算、确定食材(食品)供货价格,确****学校所在地同期市场公允价格。

1批

3

蔬果类(新鲜蔬菜、水果、干货、调味品)配送

(1)发展改革部门已公布当地食材(食品)市场公允价格的,供货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2)发展改革部门未公布当地食材(食品)市场公允价格的,由教育局、发展改革部门、市场监督部门、学校、成交供应商及学生****小组,对学校所需食材(食品)品目开展不定期(至少1个月1次)的价格调查,根据询价结果合理测算、确定食材(食品)供货价格,确****学校所在地同期市场公允价格。

1批

4

粮油类(大米、杂粮、面粉、食用油)配送

(1)发展改革部门已公布当地食材(食品)市场公允价格的,供货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2)发展改革部门未公布当地食材(食品)市场公允价格的,由教育局、发展改革部门、市场监督部门、学校、成交供应商及学生****小组,对学校所需食材(食品)品目开展不定期(至少1个月1次)的价格调查,根据询价结果合理测算、确定食材(食品)供货价格,确****学校所在地同期市场公允价格。

1批

5

面点类(馒头、大饼、花卷)配送

(1)发展改革部门已公布当地食材(食品)市场公允价格的,供货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2)发展改革部门未公布当地食材(食品)市场公允价格的,由教育局、发展改革部门、市场监督部门、学校、成交供应商及学生****小组,对学校所需食材(食品)品目开展不定期(至少1个月1次)的价格调查,根据询价结果合理测算、确定食材(食品)供货价格,确****学校所在地同期市场公允价格。

1批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3.经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打印留存)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7.近3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清真食品准营证;

(2)供应商若为定点屠宰企业须具备定点屠宰资质(牛肉、羊肉、鸡肉)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牛肉、羊肉、鸡肉);供应商若为经销商须提供定点屠宰企业的定点屠宰资质(牛肉、羊肉、鸡肉)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牛肉、羊肉、鸡肉)和定点屠宰企业的营业执照(牛肉、羊肉、鸡肉)。

包2: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若为定点屠宰企业须具备定点屠宰资质(猪肉、牛肉、羊肉、鸡肉)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猪肉、牛肉、羊肉、鸡肉);供应商若为经销商须提供定点屠宰企业的定点屠宰资质(猪肉、牛肉、羊肉、鸡肉)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猪肉、牛肉、羊肉、鸡肉)和定点屠宰企业的营业执照(猪肉、牛肉、羊肉、鸡肉)。

包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包4: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大米、面粉、食用油)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的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生产企业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大米、面粉、食用油)和营业执照(大米、面粉、食用油)。

包5: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的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生产企业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1年,2026年春季学期至2026年秋季学期(其中,****中学、**回****中学、**回族土****完全小学、**回族土****小学、**回族土****小学、**回****小学、****小学、**回****中学为2026年秋季学期),具体按实际配送天数计算。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2026年01月13日至2026年01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征集文件(进入“框架协议”应用,在获取征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4日 09:00(**时间)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2月04日 09:00(**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交易中心4楼1号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1.采购项目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971-****980。

2.公告发布网站:《**政府采购网》、《**项目信息网》,公告内容以《**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3.本次采购采用线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及开启时间前上传。

4.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政采云平台)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

2026年01月13日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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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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