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2026年1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审批
陕西-宝鸡-岐山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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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2026年1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1-12 10:40: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1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6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180 传真:0917—****608

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县政府****环境局**分局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单位

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

**省**市**县蔡家坡镇另胡路1号

****

******公司

项目投资300万元,主要工艺是将高纯度工业碱式碳酸镍、电解二氧化锰粉末在箱式电炉和立式电炉中加热到一定温度、保持一定时间,分别脱去少量水分、二氧化碳和氧气,得到纯度为99%以上的电子级氧化镍、氧化锰粉末,最后通过筛料机分级、混合后形成金属镍、锰氧化物混合材料。

由于厂区建设时间较长等历史原因,一直未办理环评手续,本次评价为补办环评手续,故不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设施、合理布局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三氧化二镍及氧化亚镍生产工序产生的筛分及破碎粉尘。三氧化二镍及氧化亚镍生产工序产生的筛分及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二次收尘桶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运营期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限值。

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除尘器收尘、废弃包装材料等。除尘器收尘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经固废间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运营期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标准限值。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后定期清掏用于肥田。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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