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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发来《****政府关****发展中心6.161505公顷国有建设用地的请示》(北府〔2025〕2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查,****政府批准,批复如下:
一、同意收回**市**区北滘镇西南片区骏悦路以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为:收回440606-2022-0051号《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范围内6.161505公顷国有建设用地。收回后的土地作为北滘镇城镇建设用地,具体项目供地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被收回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应按规定办理注销。
三、收回土地的具体****人民政府负责。
附件:宗地图
******局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