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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市西滨路无障碍通道及健康步道建设项目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区域路网通达性,有效整合圭江景观**的需要,是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需要,是促进城市生态与交通的协调发展的需要。同意**市西滨路无障碍通道及健康步道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建设地点:****九中片区西滨路。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技术标准。
拟对现状西滨路**东侧6米宽非机动车道以及4米宽步道进行升级改造,加铺新的路面材料;同时****中心。自行车绿道和健康步道设计起点均与现状朱砂路相接,设计终点均与现状沿**路相接。其中自行车绿道长约2454米,宽6米;健康步道长约2484米,宽4米;****中心建设用地面积3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绿化等工程。
五、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项目总投资425.4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8.7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5.20万元,预备费31.52万元。资金来源拟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160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138万元,县级财政资金配套128万元。
项目建设工期16个月。
六、项目单****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
七、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为《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等。
八、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备)。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而定)。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十一、其他工作要求(国家及自治区有新的要求的,按新要求执行;具体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改革局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