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塔益莱新型光学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2720吨高分子材料项目

审批
安徽-合肥-肥东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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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产72720吨高分子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72720吨高分子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的项目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的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示时间: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联系电话: 邮箱: 通讯地址:
****年产72720吨高分子材料项目
**省****园区
****
**康安****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循环经济示范园,拟建设生产装置、辅助生产系统、安防设施、公用工程、环保设施、建筑工程等,形成年产72720吨高分子材料的生产能力。
(一)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施工期生产废水包括开挖、钻孔产生的泥浆水和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及洗涤用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营地设置临时卫生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抽离,转运处理。项目无工艺废水,循环水系统置换排水与经隔油池+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汇同经处理及检测达标的****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及**循****处理厂接管要求。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施工期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本项目生产废气包括各生产装置产生的工艺废气(投料粉尘、聚合废气、稀释废气、灌装废气、设备清洗废气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燃烧废气、储罐呼吸气和危废暂存间产生的有机废气、食堂油烟。各生产装置聚合废气、稀释废气、搅拌废气、灌装废气、设备清洗废气、桶装原料投料废气经收集后送沸石转轮(处理效率92%)+RTO蓄热燃烧装置(处理效率99%)处理,尾气经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各生产装置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送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处理,尾气经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储罐呼吸气和危废库废气经收集后送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90%)处理,尾气经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质检室废气收集后送两级活性炭(处理效率90%)处理,尾气经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本项目工艺废气的丙烯酸丁酯、非甲烷总烃、丙烯酸甲酯、丙烯酸、甲苯、甲基丙烯酸甲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甲醇、丙酮、颗粒物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DB 34/ 4812.1—2024)表2、《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中排放限值。RTO燃烧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其修改单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甲苯、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DB 34/ 4812.1—2024)表4、《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4、《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中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注意避免施工运输车辆扰民。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新增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施工期间建筑垃圾应分类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利用****填埋场。隔油池油污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及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点存放及时清运。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滤渣、冷凝废液、废活性炭、清洗废液,企业拟设置一座120m2危废暂存库用于储存厂区危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2013年修订)的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设置警示标志、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严防二次污染。丙类仓库内建设一座10m2一般固废库,用于暂存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项目采取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包括危废库、污水站、甲类车间、甲类仓库(甲类仓库一、甲类仓库二、甲类仓库三、甲类仓库四、甲类仓库五)、罐区、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等,一般防渗区包括一般固废库、丙类仓库、丁戊类堆场;其他区域采取简单防渗措施。加强生产管理,防止出现跑冒滴漏现象,避免发生泄漏事故,防治地下水污染。按要求布设土壤、地下水监测井。 (六)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依托已建容积850m3事故应急池以及850m3的初期雨水池,厂区雨水、污水总排口设置事故废水切断阀,防治环境风险;结合《报告书》相关内容,重新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园区、县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体系,依法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突发事故状态下次生环境影响程度可控。 (七)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 (八)按《报告书》要求,维持原有300m环境防护距离不变。你单****政府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规划控制工作,不得在防护范围内建设不相容建设项目。有关本项目其他污染治理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你公司要按照环评文本的相关内容认真落实。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0551-****7078
****@163.com**市**区东流路100****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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