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本项****公司2026年算力建设工程智算设备采购项目。
1.2 招标内容
本项目拟采购64套智算设备,包含安装、部署、联调、测试,采购明细详见下表:
| 设备类型 |
配置 |
规格项 |
规格参数 |
设备数量(套) |
| 智算节点设备 |
智算设备(TPU) |
CPU |
2*64Core,主频≥2.7GHz; |
64 |
| 内存 |
16*64GB,DDR5,5600M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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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硬盘存储 |
2*480G+8*1.92T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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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aid卡 |
RAID0,1,5,6,10,50;4G缓存;支持掉电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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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口1 |
1*2*10G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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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口2 |
1*200G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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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口 |
1*G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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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力芯片配置 |
国产TPU 2*4pc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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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卡显存64G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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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速口 |
16*(200G+40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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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节点互联能力 |
4.8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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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源 |
220-240 Vac:2000W;240Vdc:2000W |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最高上限不含税金额为****1900.0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4 需求满足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5 到货期:硬件设备清单确认后60天内完成全部设备到货。
1.6 安装期:算力**池在全部设备到货后90天内完成部署、联调和测试。
1.7 质保期:质保期自终验证书签署后第2日开始计算,进入质保期,卖方应提供本工程采购的计算服务器软硬件36个月的质保服务。
1.8 合同签订及结算方式:本项目合同签订采用“框架+订单”方式,框架合同上限金额按照供应商投标报价总额签订。
1.9 付款比例和付款条件:
付款比例:70%、30%;
付款条件:到货款70%,到货且签署验货合格证书后支付;终验款30%,签署终验合格证书后支付。
| 标包1 | 特定场景人工智能通用计算设备(推理型扣卡风冷)(非标产品) | 台 | 64 |
2.1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单位负责人(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2.投标人应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或3%;如非上述税率,应提供税率减免、优惠等政策证明;
2.3.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采购内容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具备制造商开具的参加本次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同一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同时参与投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4.经营状况及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须提供承诺书):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4)财产被接管、冻结的;
(5)投标人所投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信故障,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6)截至投标截止日期, 在“信用中国”或工信部网站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受地域限制);标书代写
(7****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查网站:http://www.****.cn/index.htm);
(8)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在最近三年内(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36个月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并在信用中国或工信部网站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且行政处罚内容为暂停其投标资格的;标书代写
(10)截至投标截止日期,在同品类被****公司禁止**负面行为****集团联动的禁止**负面行为清单中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是**移动负面行为禁入****集团联动负面行为禁入人员,且在禁止**期内的;
(11)(针对前序轮次采购失败而重新发起采购的项目)在本项且前序轮次采购中被判定存在串通投标(应答)、弄虚作假或行贿等行为的。
2.5.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书。
2.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锦湖大路1566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9****0077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开发区和美路999号****中心B座15楼1502室
项目招标师/负责人:盛菲、齐朋、马海、王若凡、刘士琦
联系人:王若凡
联系电话:159****9471
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于先生
异议电话:0431-****2325,138****0061(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
异议邮箱:cgts@jl.****.com
(异议处理期间,应依法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行政监督部门:****管理局
11.1 供应商网上招投标操作咨询
(1)供应商针对会员注册、电子钥匙办理、网上招投标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0123,联系邮箱:****@chinamobile.com。
(注:服务热线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8:00)。
(2)供应商在项目参与时所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作为唯一联系方式,请务必保证信息准确。
11.2 关于异议和投诉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1)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对开标的异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44条规定,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注:本项目实行系统公开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解密、开标唱价,各投标人通过登录系统查看开标情况,提出问题与异议及确认开标记录。中国移动将在系统设置提异议的截止时间,请关注系统流程,超出截止时间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3)对评标结果的异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4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4)提出异议的事项应具体,应提供真实有效线索及证明材料,可查证,如未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明材料,属扰乱评审秩序,可不予受理;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关于异议和投诉国家相关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