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2025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 示范项目(花溪区)质疑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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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2025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 示范项目(**区)质疑公示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项目名称:**省**市2025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 示范项目(**区)
品目编号:****001品目名称:**省**市2025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 示范项目(**区)-品目1
采购代理:****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省****公司
地址:**省**市宽**凯旋路1717号1201室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采购公告及文件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1:业绩评分定义不合理、范围限定不当
事实依据:采购文件第三章第二节评分标准规定,类似业绩指 2021 年 1 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 “林业生态建设项目、其他造林或园林绿化类似项目”,1 个得 2.5 分,最高 10 分。本项目为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核心内容含中幼林抚育、人工造林等。****草原局《国土绿化项目作业设计管理规定》(林生发〔2025〕5 号),国土绿化项目涵盖人工造林种草、中幼林抚育等多项核心内容,而采购文件将业绩限定于狭义范围,且 “园林绿化” 并非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的法定类别。该限定缩小了法定业绩认定范围,排除了具有国土绿化相关业绩的供应商,构成对供应商的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违背公平竞争原则。 标书代写
法律依据:采购文件第三章第二节评分标准规定,类似业绩指 2021 年 1 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 “林业生态建设项目、其他造林或园林绿化类似项目”,1 个得 2.5 分,最高 10 分。本项目为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核心内容含中幼林抚育、人工造林等。****草原局《国土绿化项目作业设计管理规定》(林生发〔2025〕5 号),国土绿化项目涵盖人工造林种草、中幼林抚育等多项核心内容,而采购文件将业绩限定于狭义范围,且 “园林绿化” 并非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的法定类别。该限定缩小了法定业绩认定范围,排除了具有国土绿化相关业绩的供应商,构成对供应商的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违背公平竞争原则。 标书代写
请求:将类似业绩定义修改为“国土绿化项目”相关业绩,明确拓宽业绩认定范围; 撤销对项目人员配备数量的强制性、硬性要求,仅明确人员应具备的专业能力和岗位职责,不再限定具体人员数量; 将职称专业要求修改为 “林业、园林、林业工程、林草生态修复、园林绿化工程等相关专业”,拓宽职称专业适用范围; 取消劳资专管员需具备上岗证或岗位培训证的评审要求,可改为要求提供具备相关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 撤销多标段中标需按标段数量加倍配备人员的规定,允许同一供应商中标多个标段时合理调配人员,仅需保证项目实施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服务质量。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省****公司: 贵公司关于本项目的质疑函,我单位于2026年01月11日收悉。****公司提出的质疑,经采购人调查核实,现对质疑函作如下答复: 1.关于“类似业绩定义修改为:国土绿化项目”的质疑回复 **省**市2025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区)采购文件的类似业绩表述为:“提供林业生态建设、其他造林和园林绿化类似项目业绩”。设置条件是针对项目中服务内容涉及的“中幼林抚育、四旁植树”设定,相关业绩范围涵盖了本品目服务内容需求,采购文件中类似业绩定义包含了“国土绿化项目”业绩,不存在歧视待遇。 2.关于“撤销项目人员配备数量的要求”的质疑 ****林业局10月22日批复的《**省**市2025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作业设计》要求:“每名技术人员指导任务面积不超过3000亩”,本项目品目1实施面积12223.2亩,采购文件要求配置技术人员至少5人(12223.2÷3000≈4.07,向上取整),品目2按照每个村庄配置1名技术人员,本品目配置技术人员至少5人(且至少包含1名土建施工技术人员),采购文件完全按照作业设计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故不存在通过变相对人员规模的设置,****政府采购活动。 3.关于“职称专业修改为林业、园林、林业工程、林草生态修复、园林绿化工程等相关专业”的质疑 依据《**省工程系列林业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第三条 本条件适用于全省林业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工程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所指专业为林业,包括林业**保护、林业**培育、林业**利用、林业**调查规划、园林绿化等专业领域”,现行的园林专业包含了风景园林学、园林、园艺三个类别专业技术职称。本品目采购文件中设置的林业或园林专业,包含了质疑诉求中“将职称专业要求修改为“林业、园林、林业工程、林草生态修复、园林绿化工程等相关专业”,不存在对潜在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 4.关于“取消劳资员具备上岗证或岗位培训证的要求”的质疑 本项目投资金额大、质量要求高,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和资金合规使用,要求劳资员具备专业能力,有效管理薪酬和财务,降低资金使用风险,此项要求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供应商。 5、关于“允许同一供应商中标多个标段”的质疑 鉴于本项目工期紧迫、任务繁重(需于2026年3月31日前全面完工),造林绿化施工季节性强。为切实保障**市2025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作为国家级重点示范工程的质量标准,确保各标段实施过程严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故本项目若同一供应商成为2****一中标候选人的,所中标段项目配备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技术人员均不能重复。若有重复的,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天内到采购人处办理变更管理机构人员相关手续,更换的人员资格不得低于投标文件所附人员的资格。 综上所述,所有质疑事项均经核查,采购文件条款基于项目需求、设计批复和公**则制定,不存在歧视或限制中小企业行为,故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六、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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