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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你县《关于**县2021年度自用第四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卅里铺乡等5个乡(镇)项目区实施方案局部调整方案的请示》(天政字〔2024〕9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县2021年度自用第四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卅里铺乡等5个乡(镇)项目区实施方案局部调整方案》依据充分,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原则同意。
二、该项目拆旧区调整后,共涉及卅里铺乡等4个乡镇的8个行政村,总面积24.8407公顷;项目区复垦规模24.8407公顷(其中村庄用地19.9344公顷,采矿用地4.9063公顷),拟复垦新增耕地20.1076公顷。建新区调整后共涉及谷前堡镇等6个乡镇的17个行政村,总面积16.7333公顷,其中耕地9.9326公顷。
三、其他事项请你县按照原批复要求严格执行。
****政府
2025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