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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车辆公开处置比选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拟将一批涉案车辆进行公开处置比选,所得款项依法上缴国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涉案车辆情况
| 涉案车辆统计表 |
|||||
| 序号 |
车辆类型 |
数量(辆) |
备注 |
||
| 1 |
电二轮 |
67 |
7辆无电瓶 |
||
| 2 |
电三轮 |
24 |
3辆无电瓶 |
||
| 3 |
电四轮 |
15 |
7辆无电瓶 |
||
| 4 |
油二轮 |
78 |
|||
| 5 |
轿 车 |
14 |
|||
| 6 |
面包车 |
2 |
|||
| 7 |
大货车 |
1 |
|||
| 8 |
箱式小货车 |
1 |
|||
| 9 |
自行车 |
6 |
|||
| 合 计 |
208 |
||||
二、比选事项
(一)比选资质要求:参加比选的单位必须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二)比选文件组成:1、报价表加盖鲜章;2、营业执照(含报废汽车回收)复印件加盖鲜章;3、排污许可证;4、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纸质认定证书;5、比选单位法人授权书;6、投标承诺书。
(三)比选评审方式:本次比选评审采用两轮报价法,即投标人在比选会上递交第一次密封书面报价表后,由主持人宣读第一轮最高报价后,投标人根据第一轮有效最高报价作为第二次报价的起始价再次现场提交第二次报价,以第二次最高有效报价为中标价,最高报价的投标人作为成交候选人或者成交人。若比选成交第一候选人或中标人自行放弃中标权益,则由第二候选人自动成为比选成交第一候选人。
(四)递交比选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20日18时前。
(五)公开比选时间:另行通知,投标人需提前15分钟到场,超过开标时间未到场的则视为弃标。标书代写
(六)递交比选文件地址:****6楼会计室(隆****社区)。
(七)服务要求:中标商应负责涉案车辆的装车、清运、拆解、报废等相关工作,****大队积极协助配合。
(八)咨询电话:083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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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