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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751718M | 建设单位法人:贾永飞 |
| 贾永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市原村乡狼儿掌村 |
| ****原料车间增设烘干设备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2-精炼石油产品制造;煤炭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524-C2524-煤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 ******市 |
| 经度:112.823056 纬度: 35.748611 | ****机关:高****管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9-08 |
| 高行审字〔2022〕25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1********751718M001W |
| 2025-10-1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60 |
| 3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751718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1********751718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1********7015653 | 竣工时间:2025-09-25 |
| 2025-10-14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1-13 |
| 2025-12-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市狼儿掌村公示栏 |
|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5000吨型煤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5000吨型煤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储存-烘干-送型煤生产区加工 | 实际建设情况:储存-烘干-送型煤生产区加工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厂区地面进行硬化,**全封闭原料烘干配比车间、原料库及成品库,各车间、库顶设可覆盖全场的喷雾降尘装置,所有物料输送皮带进行全封闭处理,各转载点设雾化喷头;搅拌设备上方设雾化喷头,作业时喷雾降尘;烘干机采用天然气为燃料,烘干废气经烘干机干燥筒排气ロ引入1套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及产品采用封闭运输方式,厂区出入口设符合要求的洗车平台及门禁监控系统,运输车辆车身及轮胎经冲洗后方可驶出。 2、废水:洗车平台配套建设1个容积为6m3三级沉淀池,洗车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循环利用;型煤生产车间设1个容积为2. 25m3淋控水池,淋控水经有效收集后综合利用;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 3:固废:残次品、各池底泥渣、除尘灰等一般固废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至符合要求的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4、噪声:选用低噪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后布置在封闭车间厂房内,同时加強各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煤泥烘干区原料库、烘干车间及厂区地面进行了硬化处理,原料库、烘干车间顶部设有可覆盖全场的喷雾降尘装置,输送皮带进行了封闭处理;烘干机采用液化天然气为燃料,烘干废气引入1套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及产品采用封闭运输方式,煤泥烘干区新增1座洗车平台及门禁监控系统,运输车辆车身及轮胎经冲洗后上路。 2、废水:新增洗车平台配备1个容积为15m3三级沉淀池,洗车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循环利用;型煤生产车间设1个容积为2. 25m3和1个容积为2m3淋控水池,淋控水经有效收集后综合利用;煤泥烘干区西南角设置1个15m3淋控水池,淋控水经有效收集后综合利用;煤泥烘干区设旱厕,定期清掏。 3、固废:型煤加工产生的残次品、各池底泥渣、除尘灰等一般固废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企业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由高****公司上门更换处置,如在厂区有无法及时带走的废机油及废油桶,暂时放置于危废暂存间,最终由**诚利****公司合理处置。 4、噪声:各类设备均采用低噪设备,且位于全封闭车间内,采用减振、隔声、消声等方式进行降噪处理。 |
| 煤泥烘干区库房及烘干车间顶部增设喷雾抑尘设施,转运皮带全封闭,煤泥烘干区出入口处增加1个洗车平台;煤泥烘干区新增1个防渗旱厕,1个15m3淋控水收集池和洗车平台配建的1个15m3三级废水沉淀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主体工程:烘干车间占地面积960m2,全封闭轻钢结构,内置烘干设备1套。 2、公用工程:来自高****公司,管道接入。 | 实际建设情况:1、主体工程:烘干车间占地面积1660m2,全封闭轻钢结构,内置烘干设备1套,包括上料仓、输送皮带、烘干滚筒等。 2、公用工程:供气采用液化石油气,市场购入。 |
| 1、烘干车间建设面积增大,未按要求建设单独成品库,成品区设置在全封闭烘干车间内,1#原料库变更建设为半封闭设备库; 2、烘干气源发生变化,改为自购液化石油气;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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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2 | 1.16 | 0 | 0 | 0.2 | 0.2 | / |
| 0 | 0.094 | 0.58 | 0 | 0 | 0.094 | 0.09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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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个防渗旱厕 | 不外排 | 1个防渗旱厕 | 无 | |
| 2 | / | 不外排,无 | 煤泥烘干区西南设1个15m3淋控水收集池及配套的回用管道 | / | |
| 3 | 依托现有洗车平台及洗车废水沉淀池 | 不外排,无 | 煤泥烘干区洗车平台配套建设有1个15m3三级废水沉淀池,洗车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 / |
| 1 | 洗车平台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 96)中表2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周界外最高浓度1.0mg/m3 | 煤泥烘干区出口处设1个洗车平台,同时配备1辆洒水车 | 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监控点浓度10月22日为0.359mg/m3,10月23日为0.40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 |
| 2 | 旋风+布袋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同时需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二氧化硫 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颗粒物30mg/m3. | 1套旋风+布袋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 | 11月26日烘干机除尘器出口实测平均排放浓度5.9mg/m3,实测最大排放浓度28.4Nmg/m3;11月27日烘干机除尘器出口实测平均排放浓度6.1mg/m3,实测最大排放浓度29.3Nmg/m3;烘干窑烟气中SO2未检出,11月26日NOX最大排放浓度62Nmg/m3;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排放限值要求。 | |
| 3 |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 96)中表2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周界外最高浓度1.0mg/m3 | 原料库、烘干车间顶部均设覆盖全场的喷雾降尘喷头。 | 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监控点浓度10月22日为0.359mg/m3,10月23日为0.40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
| 1 | 皮带输送电机、烘干滚筒电机、除尘器风机、铲车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 所有生产设备均位于全封闭车间内;选用低噪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烘干滚筒设减振底座,电机设隔声罩、除尘器风机加装消声器。 | 10月22日该企业型煤加工区厂界噪声昼间在50.3dB(A)-55.2dB(A)之间,夜间在40.7dB(A)-46.1dB(A)之间,10月23日昼间噪声在52.0dB(A)-55.0dB(A)之间,夜间43.6dB(A)-45.7dB(A)之间;10月22日该企业煤泥烘干区厂界噪声昼间在49.8dB(A)-54.0dB(A)之间,夜间在42.4dB(A)-43.9dB(A)之间,10月23日昼间噪声在50.7dB(A)-53.3dB(A)之间,夜间42.2dB(A)-45.0dB(A)之间。厂界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优先综合利用,不可利用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运营期产生的残次品、各池底泥渣、除尘灰等一般固废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至符合要求的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现场调查,场地未遗留施工废弃物。目前型煤加工产生的残次品、各池底泥渣、除尘灰等一般固废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企业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由高****公司上门更换处置,如在厂区有无法及时带走的废机油及废油桶,暂时放置于危废暂存间,最终由**诚利****公司合理处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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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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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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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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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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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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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