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食用油供应商入库项目
3.采购方式:比选
4.采购内容:通过比选方式采购1家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的食用油供应商为****提供食用油供应服务;
5.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6.服务内容:根据采购人需求进行食用油供应服务,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利润分配表、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资格证书),****银行2025年6月至开标前任意时间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格式自拟)标书代写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承诺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格式自拟)标书代写
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供应商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自拟)
⑦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会议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比选会议的,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
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比选文件
1.时间: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间);
2.地点:****(**省**市****中心商务中心写字楼5楼501);
3.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时须提供①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上述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1月19日15点00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项目比选;
2.地点:****(**省**市****中心商务中心写字楼5楼501)。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1月19日15点00分(**时间)
2.地点:****(**省**市****中心商务中心写字楼5楼5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公告媒体:**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cn/)。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方式为通过将质疑函(原件)送达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认同比选文件所有要求。
(2)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在本公告确定的获取《比选文件》时间之外获取《比选文件》的,获取时间不作为供应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起始时间,因此而造成投标丧失询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鸭池镇**市**区碧阳大道****交易中心_c区8幢1层4号商铺
联系方式:朱老师(133****05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中心商务中心写字楼5楼501
联系方式:杨欣、兰芳群、邵鑫(181****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