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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区2025年项目审核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1月13日 18:19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1月09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1月13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杨仁红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0****0585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区望海路6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0-****02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区二环南路宏发金都G栋107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0****0585 | ||
| 附件: | |||
| 附件1 | 006招标文件(**市**区2025年项目审核服务)2026-1-13.docx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区2025年项目审核服务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6-01-09 00:00:00.0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1、更正事项:《采购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20.1项“投标报价”; 更正前内容: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基本费:送审造价金额的1.5‰;成效附加费(审核差异超过核定造价5%之外的金额):审减造价金额的3%,审核差异在核定造价5%以内的金额不计取成效附加费。投标人的报价费率均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按不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更正后内容: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基本费:送审造价金额的1.5‰;成效附加费:审减造价金额的3%。投标人的报价费率均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按不响应招标文件处理。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6-01-13 00:00
其他:更正后的采购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参加本项目的各供应商重新下载采购文件,以2026年01月13日上传的采购文件为准,其余事项不变。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区望海路69号
联系方式:0870-****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区二环南路宏发金都G栋107
联系方式:130****05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仁红
电 话:130****0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