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利水电EPC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落地!承包人必须盯紧这5个“雷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2026年3月1日起,《**省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5年)》及《**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5年)补充规定》正式施行。对发包人来说,这是规范市场的“紧箍咒”;但对承包人而言,却是识别风险、守住利润的“作战地图”。

别再以为“中标就稳了”——新规则下,稍不留神,轻则被扣款,重则被清场。对于一线干工程的水利建设者,得把这几个关键点吃透。

一、“联合体不是保险箱”,责任边界必须划清

**新规明确鼓励联合体投标,但同时也划出红线: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设计或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由牵头人委派;

所有业绩、人员、社保必须真实对应分工单位。

现实中,不少企业为了凑资质“拉郎配”,结果中标后内部扯皮,监理一查社保不符,直接按“挂靠”处理——投标作废不说,还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

建议:签联合体协议前,务必明确各方工作界面、费用分摊、违约追责机制,并同步在“**水利透明工程”系统中备案人员信息,避免“纸面合规、现场露馅”。

二、“动态核查不合格直接出局!”

过去资质证书一拿就万事大吉,现在不行了。

**要求:施工方必须提供投标期间“**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出具的资质动态核查“合格”证明。哪怕你一级资质在手,若系统显示“核查异常”,照样被否决。

更狠的是,连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A/B/C证都必须是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其他行业证书一律不认。

建议:投标前至少提前15天登录系统自查,确保资质状态“绿码”。别等到开标前一天才发现问题,悔之晚矣。标书代写

三、“甩项可以,但验收不能拖”

很多水利项目因移民、征地等问题被迫“甩项竣工”。过去发包人常以“整体未验收”为由拒付工程款,但现在**新规+司法实践已明确:

一旦签署甩项签证,且发包人已接收工程、启动审价、退还履约保证金,即视为认可质量,不得以未整体验收为由拒付已完工程款。

但注意!承包人必须保留好接收证据:钥匙移交记录、使用影像、审价会议纪要等。

建议:甩项协议中务必写明“已完工程结算节点”“逾期视为认可审价结果”等条款,别让模糊表述变成拖欠借口。

四、“价格调整有门道,别傻扛风险”

**EPC合同多为总价包干,但并非“一锤子买卖”。新规明确:

主要材料(如钢材、水泥)价格波动超±5%,可调差;

调差基期为投标截止前1个月的信息价;标书代写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涨价由发包人承担。

但如果你自己拖工期,对不起,哪怕材料涨上天,也得自己扛。

建议:每月进度款申报时同步提交材料调差计算书,别等结算时才提——那时对方一句“你没及时主张”,你就被动了。

五、“项目经理不在岗每天罚到肉疼”

**对人员到岗要求空前严格:

项目负责人每月驻场不少于22天(节假日除外);

每少一天直接扣违约金,累计上限可达数十万元;

连续几个月缺勤,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而且,考勤以监理记录为准,打卡APP、照片统统不算数。

建议:真派不出人宁可换人,也别“挂名”。提前向发包人申请变更,并取得业主书面同意,否则视为“在建项目冲突”,影响后续投标。

结语:规则越细,机会越公平

**这次改革,表面是“加码”,实则是“拆墙”——打破地方保护、杜绝暗箱操作,让真正有能力、守规矩的企业胜出。

作为承包人,与其抱怨“条条框框太多”,不如把新规当盾牌:用它防风险、争权益、谈条件。毕竟,在合规的赛道上,跑得稳,才能跑得远。

提醒:2026年3月1日后所有新开水利水电EPC项目,均适用新规。现在就去翻翻你的投标预案,看看有没有“踩线”动作

===附:

****

关于印发工程总承包、勘察设计、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5年)及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17号),深化水利领域招投标治理改革,我厅组织编制了《**省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5年)》《**省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5年)》《**省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5年)》(以下简称《示范文本(2025年)》)。经省****委员**意,现予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文本(2025年)》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二、根据《**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5年)》中关于开标程序的相关内容,按照附件4进行调整。

三、《示范文本(2025年)》由****负责解释和管理。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水利厅反馈。

联系人:周振华,0571-****6608;田甜,0571-****6933。

附件:1.**省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5年).pdf

2.**省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5年).pdf

3.**省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5年).pdf

4.**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5年)补充规定.pdf

****

2025年12月31日

===阅读原文下载《**省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5年)》及《**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5年)补充规定》附件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1-13
招标预告
浙江水利水电EPC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落地!承包人必须盯紧这5个“雷区”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