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中度以上
失能老年人评估机构和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落实兵团及师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规范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能力评估与照护服务供给,精准推进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落地见效,提振养老服务消费市场活力,结合第四师**市养老服务工作实际,现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提供师**度以上失能老年人评估机构和居家上门养老服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项目
1.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具备老年人能力评估资质,能够独立开展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能力****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2.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具备提供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能力的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等。
二、遴选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的评估机构、养老服务组织、养老服务企业、事业单位等,均可参加此次遴选工作。
(一)基本条件
1.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从事养老、医疗、****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
3.****服务所必需的人员、场所、设施设备和工具等。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按要求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方面无不良记录。
5.参与遴选的评估机构负责人、评估人员无相关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近1年内未被纳入单独或联合失信惩戒名单、未被行政处罚、****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
(1)依法****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2)至少配置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评估人员应****中专及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
(3)评估人员应当具备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资质或通过老年人能力评估培训考核,具备从事老年人能力评估的从业经历,理解评估指标内容,掌握评估要求,实行持证上岗、亮证评估,对评估过程视频录像或拍照,确保真实准确、可追溯。
(4)应当保护被评估人员和评估人员的尊严、安全和个人隐私,建立完善的个人隐私保护措施。
(5)服务过程中未发生重**全事故或服务对象群体投诉信访事件。
(6)评估人员不得与被评估对象或被评估机构有任何利害关系,不得同时承担依据评估结果而开展的服务工作,入选机构有效期为1年;协议期满前30日,双方可协商续签,确保评估工作客观公正。
2.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1)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括养老服务。
(2)自愿参与、信誉良好,近1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无重大服务质量纠纷及安全责任事故。
(3)居家上门的服务人员需具备与服务相适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养老护理员培训证书等,熟悉掌握失能老年人照护知识和技能,能够提供服务清单中的服务项目。
(4)建立完善的服务台账、人员管理制度及安全应急预案,确保服务可追溯、安全有保障。
三、遴选程序
(一)组织报名
有意向参加的单位,请于2026年1月15日18:00前(逾期不予受理,邮寄材料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现场报送以提交时间为准),将以下材料报送至****。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具备相应类别资质的工商注册证书、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2.组织(企业)经营状况、相关业绩等证明资料。
3.组织(企业)专业工作人员情况证明(含人员名册、资质证书、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等)。
4.诚信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盖章PDF版)及纸质版(原件扫描或复印件,盖章并装订成册1份),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遴选申报+机构类型+机构名称”。
(二)审核确定入选单位名单
师市民政局对意向单位的报名资料进行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审核,结合实际需求确定入选单位名单。
凡符合遴选范围和条件要求的单位,可自行下载填写《第四师**市老年人能力评估和服务组织(企业)申报表》,****民政局申报。
四、申报方式及联系方式
1.报送地址:第四师**市学府西路1号1楼122室
2.联系邮箱:****@qq.com
3.联系电话:0999—****079
4.联系人:叶冬梅
五、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信息等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师市养老服务领域失信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师市养老服务相关项目遴选。
2.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申报单位在申报过程中产生的材料印制、邮寄、现场核查配合等费用自理。
3.师市民政局将对入选机构实行“年度考核+动态抽查”,对评估结果失真、违规收费、泄露隐私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评估资格,列入失信名单,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本公告由****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第四师**市老年人能力评估和服务组织(企业)申报表
2.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诚信承诺书
3.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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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3日
附件1
第四师**市老年人能力评估和服务组织(企业)申报表
| 单位名称 |
(盖章)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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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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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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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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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 情况 |
管理人员(人) |
专业人员(人) |
合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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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职 |
兼职 |
专职 |
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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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名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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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学 历 |
职称或职业资格 |
职务 |
专/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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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 (业务) 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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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基本情况简介(包括人员构成、条件要求的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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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三年来相关业务开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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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诚信承诺书
本机构自愿参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为保证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履行政策规定,按照评估标准开展评估工作,确保评估过程和结果真实可信。不与老人或家属串通、伪造评估过程或评估结果。不事先允诺老年人评估结果以鼓动老年人参与评估。杜绝虚假申请、虚假评估、评估结果不准确等情况。
2.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国家标准等强制性标准要求。
3.活动开展前组织对机构评估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确保能够正确、及时回答老年人有关评估问题的咨询,熟练操作评估人员移动设备及软件,真实客观对老年人能力状况进行评价,按规定出具评估结果。
4.本机构在获得核销补贴资金后,自愿按要求接受、配合审计和检查。
5.本机构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不参与提供本项目补贴的养老服务。
本机构若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自愿退出此次活动,
由此引起的消费纠纷由本机构自行处理,由此产生的财政资金损失由本机构及本人全额承担,且本机构自愿根据有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特此承诺。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
本机构自愿参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为提升养老服务体验,作出如下承诺:
1.活动期间所提供服务的价格不高于参与活动前实际价格,老年人能够同时享受本机构优惠活动和消费补贴。
2.服务前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标准、流程、价格、权利及义务、风险处置、责任划分等内容。
3.发现所服务老年人因身体状况变化等因素不再符合补贴条件的,及时告知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停发消费券。
4.严格遵守电子消费券发放规则,合法合规核销电子消费券,核销过程中保证所提供的全部信息、资料、票据的有效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每笔服务交易真实、合法、有效。
5.本机构在获得核销补贴资金后,自愿按要求接受、配合审计和相关部门检查。
6.本机构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养老服务机构不参与开展本项目实施中的老年人能力评估业务。
本机构若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自愿退出此次活动,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本机构自行处理,由此产生的财政资金损失由本机构及本人全额承担,且本机构自愿根据有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特此承诺。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