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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资产描述 | **省**市迎宾路8号121室、221室 |
| 资产类别 | 不动产 | 不动产登记证号 | 澄房权证**字第****06269号 |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301.61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根据产证附记:标的面积中含共有分摊面积。 2、本项目标的登记在同一本产权证,不可拆分。 | |||||||||||
| 其他披露内容 | 竞价实施方案 一、竞价安排 本项目的转让信****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本次转让采用**联交所网络竞价系统——开放式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具体竞价安排如下: (一)网络竞价系统网址:https://bid.****.com。 (二)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 1. 领取账号和密码 意向受让方获得竞买资格后,即会收到网络竞价系统的账号和初始密码。 竞买人登录网络竞价系统后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 2. 网络竞价(竞买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联交所网络竞价系统进行报价) (1)定时报价期自项目信息披露公告之日起至信息披露期满次工作日下午3时止,定时报价期为非限时竞价周期。首次报价不得低于竞价底价,下一轮报价应高于上一轮报价。 (2)定时报价期结束即进入连续报价期。连续报价期为限时竞价周期,由多个连续报价周期组成,每个报价周期为120秒。 (3)每次报价的 最小加价幅度为人民币 10000元,最高加价倍数为 3 倍 。 二、竞价须知 为保障产权转让项目网络竞价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竞买人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联交所交易规则,制定本须知。竞买人一旦提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竞买人认可并遵守本须知全部内容。 一、竞买人承诺本项目的受让价格不低于竞价底价,并以在**联交所网络竞价系统中最终报价作为受让价格,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二、竞买人同意按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及时足额递交保证金,并严格遵守信息披露公告及**联交所交易规则中关于保证金的处置规则。 三、竞买人须妥善保管网络竞价账号及密码,领取账号及初始密码后,应及时登录**联交所网络竞价系统修改初始密码。因账号及密码遗失、泄露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任何使用该账号和密码在网络竞价系统中的操作行为,均视为竞买人本人行为,相应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四、竞买人需确保终端设备及网络环境符合竞价系统技术要求,并提前完成调试。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操作失误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参与竞价或产生损失的,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五、竞买人已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报价人操作指南》,掌握本次网络竞价的操作流程、规则及系统功能,对网络竞价过程中的一切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六、竞买人承诺接受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和竞价实施方案的全部条款和要求,如有违反,自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本须知未尽事宜,按照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联交所交易规则及法律法规执行。网络竞价方案的解释权归转让方和**联交所。 八、本次转让价格包含增值税; 九、因本标的为国有资产,其转让过程时间较长; 十、本房产以现状出售,实际以转让方交房为准。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船舶****公司 | ||
| 注册地(住所) | **省**市**区风雨坛街1号 | ||
| 经济类型 | ****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公司 |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 同时在****交易所银行账户到账为准),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13.0702万****交易所****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在《资产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意向方被确定为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在《物权成交确认书》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2.本项目采用开放式报价的竞价方式,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登录网络竞价平台(https://bid.****.com/)并按照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进行报价,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 3.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物权成交确认书》,并在全部交易价款支付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共同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受让方应在《房地产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配合转让方启动办理税务申报纳税手续。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在签署《物权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支****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受让方须同意,****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银行账户。 5.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交易所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物权成交确认书》的; ③竞买人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未按照有关规定签订《物权成交确认书》的; ④竞买人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6.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7.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物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咨询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所包含或可能包含的瑕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物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愿意按本转让公告及网络竞价方案规定的相关程序要求参与本项目,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物权成交确认书》和《房地产买卖合同》或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8.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地方关于购房资格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举牌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9.交易双方应互相配合,共同办理产权变更手续。若在办理《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或核税、交易的任何过程中,遇****交易中心政策限制等因素,导致产权变更手续未能按时办理完成的,或导致无法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受让方需要协助转让方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协调解决不成的,转让方可与受让方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0.如涉及到需向物业支付维修基金的,需受让方自行承担。 11.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及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承诺如下条款: (1)我方已知晓递交受让材料并支付交易保证金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受让主体名称(包括添加、删减受让主体名称)。 (2)我方已知晓由于本方不具备购房资格、未按期签署《物权成交确认书》、《房地产买卖合同》、变更受让主体名称、或其他违背交易公告和交易规则的行为,同意转让方单方面扣除等值保证金金额作为对转让方的赔偿,并同意转让方另行公开处置交易标的。 12.本项目受让方需按成交金额的0.8%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手续费。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银行信用、商业信用和社会信誉。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3.070200万元 |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
| 信息披露期 | 10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开放报价 |
| 展示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 |
| 展示地点 | 标的所在地 |
| 联系人 | 邓楠 |
| 联系电话 | 138****83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