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裕项目北侧道路(一期)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宏裕项目北侧道路(一期)工程
招标编号: 青建招 2025 第[81] 号
招标单位:**** 开标日期:2026年1月13日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洪高锋 0578-****386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 |
| ****公司 | ****577 | 楼向炉 | 210 | 合格 |
| ******公司 | ****308 | 张国标 | 210 | 合格 |
| ****公司 | ****179 | 黄超 | 210 | 合格 |
| ****公司 | ****626 | 赵荣良 | 210 | 合格 |
| ******公司 | ****043 | 刘春海 | 210 | 合格 |
中标候选人业绩: 无要求。
无效标情况说明:******公司所提供的投标文件资信标一正六副,有一副本封面未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否决投标的情形(2)初步评审内容: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或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具体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1)项规定为准);将否决其投标。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16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天),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备案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管理站:0578-****291;**县公管办:0578-****908。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