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户向我局提出个人自建房项目合并建设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宜****物流中心北(园村一、二队安置区一区7栋6、7号)。
二、公示内容
(一)该户已办理7栋6号、7号土地合并手续,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桂(2022)**市**区不动产权第****750号),土地合并后总用地面积为121.74平方米。
(二)该宗地合并建设后,房屋建设层数由原审批的5.5层调整为主体五层,第六层、第七层(仅作为单一使用功能的电梯井使用)均为北面局部建筑。
(三)该房屋总建筑面积由原审批的772.2平方米调整为790.5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仍为22.9米保持不变。
(四)局部调整房屋第一层至第六层正(南面)、背(北面)面建筑外立面部分装饰构件建设。具体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
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21日。
四、公示地点
******局公告栏(**市**区庆远镇**
大道8-1号)。
******局官方网站(http://zrzyj.****.cn/)。
(三)项目所在地。
该房屋建筑设计方案调整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该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提交至我局(地址:**市**区庆远镇**大道8-1******局,电子邮箱:ghhxxzx****819@hechi.****.cn,邮编:546300,联系电话:0778-****525)。如反应的书面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文明户个人自建房项目合并建设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对比图
******局
2026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