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佛星镇睦邻村 2025 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因工程建设需要,现需聘请技术员一名、监理公司一家,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 **县佛星镇睦邻村 2025 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 二)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衔接资金;
(三)预算总额: 799.1 万元(具体金额以财评结果为准);
(四)业主单位: ****;
(五)项目实施单位: **县佛星镇睦邻村项目理事会。
二、工作地点
**县佛星镇睦邻村。
(一)技术员
1 、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或个人;
2 、所投材料具有代理范围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个人相关证件;
3 、需提供现场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它合法手续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公司
1 、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
2 、所投材料具有代理范围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 、需提供现场监理人员的监理证、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它合法手续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四、报价需求
(一)报价人 应于 2026 年 1 月 19 日 18 时 前 ,将报价资料密封交往******委员会,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逾期送达将予拒收;
(二)报价应含增值税税金;
(三)报价要求为书面密封,不接受互联网、传真和电话报价,密封处需加盖公章;
(四)报价内容含企业的资质文件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五)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
五、结算方式
原则上按施工进度结算,项目开工后可预付 30% ,工程量完成 50% 即结算 30% ,工程完工初验后结算 30% ,项目资料完备且县级部门验收后结算剩余部分。
六、其他要求
(一)报名时间结束后,由项目理事会组织人员对提供报价资料进行审核;
(二)在符合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当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一方作为技术员、监理单位。待公示期满后,经双方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三)公示期满后 3 日内无故不签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竞价时确定顺序依次递进。合同签订后,即刻开展施工的各项工作。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燮勤 联系电话: 130****5110
附 件:报价单
**县佛星镇睦邻村 村民委员会
202 6 年 1 月 13 日
附件
| 报价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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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单位(盖章): |
报价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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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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