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婺城分局关于2026年1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审批
浙江-金华-婺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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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2026年1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800万套旅行用化妆品盒和年产400万套运动型美妆盒生产线技改项目

**省**市婺**蒋堂镇伟业路3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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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位于**省**市婺**蒋堂镇伟业路308号。本项目位于**省**市婺**蒋堂镇伟业路308号。企业拟总投资615万元,购置注塑机、拌料机、破碎机、喷漆流水线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800万套旅行用化妆品盒和年产400万套运动型美妆盒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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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注塑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高空排放;涂装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工艺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生****处理站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标后纳管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统一处理后排入**江。

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车间布局,采取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等。

4、固废:废包装桶、废油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液压油、污泥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9-****7106 传真:0579-****2636

通讯地址:**市婺****东路1100号合丰产业园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