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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要求,****于2026年1月13日组织验收组对**县里仁沟山洪沟治理工程进行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县里仁沟山洪沟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省**市**县千佛镇瓦子坝村、共裕村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联系人:涂老师
联系电话:191****0845
公示期间,若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写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欢迎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就该项目建设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