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品质提升项目工程已由饶发改行政[2025]10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就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品质提升项目
2.2项目编号:****
2.3建设地点:****
2.4招标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34.11元。
2.5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或以上。
2.8计划工期:四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总承包﹒市政工程﹒市政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拟投入人员:
①项目负责人: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和本人身份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②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本人身份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③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效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岗位证书(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6)提供项目拟投入人员的个人住建云截图、本工程开标前连续近6个月及以上(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证明材料和有效劳动合同(住房公积金补交的不予认可)。(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标书代写
(7)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为同一人,不得在岗在编的公职人员,且不能有其他的在建工程(提供承诺函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格式自拟)。
(8)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根据《关于外省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通知》要求办理的企业信息登记,并已审核通过的。可提供**省住建厅官方网站“省外进赣企业登记”(提供网上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格式自拟)。
(10)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保函(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但若投标人少于或等于15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下载本次招标相关资料。(如有疑问请致电**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技术人员电话:0793-****665)。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阳光采购系统中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标服务
6.2招标人定于2026年1月20日9时00分,在直播系统进行公开直播开标流程,所有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在阳光采购项目页面中按要求进行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投标文件时间同开标时间截止,请各投标人在截止后进入直播间参加直播开标会。如有未按系统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标书代写
6.3投标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会在开标系统中对所有投标单位进行随机编号,此编号为该企业在该项目中的唯一编号(即球号);
6.4从所有签到的企业中,随机摇取15家备选投标人(签到的企业少于15家时,所有企业直接成为备选投标人),其余企业退场,入选的15家单位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在代理机构宣布开始解密后3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密。解密时间结束后投标人未解密的,按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其投标文件退回(或否决)。从已解密的备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5家入围投标人,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送专家进行评审;
6.5审查结束后,如有未通过审查的企业,从备选投标人中随机补录对应数量的投标人(补录仅限一次),其余企业退场,审查补录投标人送审资料;
6.6从所有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名中标候选人。开标结束,所有投标人退场。
7.有关说明
7.1本次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如投标人拟投入人员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a.已参与其它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b.已参与其它项目投标,****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c.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得参与下一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d.拟投入人员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业、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中标资格,并对投标人及拟投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3本工程实行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担保,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为合同价款的10%,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提交。
(1****银行转账方式:****银行转账方式的,必须由****银行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2)采取保函方式:必须由经招标人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见索即付式保函,否则视为无效担保。
7.7依据《****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2020〕45号),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将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广信区康体大道1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86****779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9#地块佳利花苑13幢
联系人:焦先生
电话:185****123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