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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5〕35 号)、《****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5〕325号)文件精神,按照业主申报、规模实施、突出效益、先建后补的原则,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组,通过资料查阅、现场查看、会议汇报等方式,审定了承担项目任务的****的项目实施情况,并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4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可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县饲草站提出异议,并请说明理由和依据,异议人要表明姓名、家庭住址以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工作站
联系电话:0827-****007 0827-****681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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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