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4154.4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办事处****社区 |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500 | 建筑密度(%): | ≤25.000 |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54.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4154.48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5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6BA0017 | |||
| 起始价: | 262万元 | 加价幅度: | 13万元 | ||||
| 备注: 商业用地建筑面积不超过所属开发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的20%,****建设局出具了《关于****国有建设用地海绵城市建设、绿色建筑等指标征询意见的复函》,明确了该地块海绵城市控制指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75%,年SS总量去除率应≥60%,硬化地面率宜≤40%。具体见关于****国有建设用地海绵城市建设、绿色建筑等指标征询意见的复函。区教育局出具的《关于********幼儿园相关意见答复的函》,****幼儿园。具体见关于********幼儿园相关意见答复的函。 | |||||||
| 宗地编号: | **G(2026)005号 | 宗地总面积: | 13584.5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区**乡**村、七里村 |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500 | 建筑密度(%): | ≤25.000 |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54.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13584.52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5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6BA0018 | |||
| 起始价: | 790万元 | 加价幅度: | 41万元 | ||||
| 备注: 该宗地商业建筑容量占总建筑容量的比例不超过20%,****建设局出具了《关于**G(2026)005号国有建设用地地块海绵城市建设、绿色建筑等指标征询意见的复函》,明确了该地块海绵城市控制指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75%,年SS总量去除率应≥60%,硬化地面率宜≤40%。具体见关于**G(2026)005号国有建设用地地块海绵城市建设、绿色建筑等指标征询意见的复函。区教育局出具的《关于**G(2025)005****幼儿园相关意见答复的函》****幼儿园。具体见关于**G(2026)005****幼儿园相关意见答复的函。 | |||||||
| 宗地编号: | **G(2026)002号 | 宗地总面积: | 8514.5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社区 |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3.100 | 建筑密度(%): | ≤25.000 |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80.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8514.57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46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6BA0011 | |||
| 起始价: | 2323万元 | 加价幅度: | 64万元 | ||||
| 备注: 该宗地商业用地建筑面积不超过所属开发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的20%,****建设局出具了《关于**G(2026)002号国有建设用地海绵城市建设、绿色建筑等指标征询意见的复函》,明确了该地块海绵城市控制指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75%,年SS总量去除率应≥60%,硬化地面率宜≤40%。具体见关于**G(2026)002号国有建设用地海绵城市建设、绿色建筑等指标征询意见的复函。区教育局出具的《关于**G(2026)002****幼儿园相关意见答复的函》,****幼儿园。具体见关于**G(2026)002****幼儿园相关意见答复的函。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或个人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其他事项:本次挂牌、拍卖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联合竞买的,在申请时必须提供竞买协议,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公司进行开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与土地竞得人一致),在申请书中必须****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01月14日 至 2026年02月02日 到 ****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6年01月14日 至 2026年02月02日 到 ****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02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02月02日 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6年02月03日 15时00分在**区**南路8号(**南路与316复线交****服务中心****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进行。标书代写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价格不包含契税等非土地部门规费。 (二)本次拍卖出让宗地为现状出让,出让宗地范围内其他地上附着物的拆除:空中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三)本次拍卖出让信息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交易中心等媒介同步发布。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孝****社区4号楼2楼
联 系 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0712-****930
开户单位:****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公司****中心) ****银行****支行 ****商行**区支行 建行****支行
开户账号:174********001181 820********183705 420********053003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