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G2604 | 宗地总面积: | 950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南三环南侧 |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50≤ 并且 ≤1.5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36.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9503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28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926BA0022 | |||
| 起始价: | 6415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6年02月03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6年02月12日 | ||||
| 宗地编号: | G2602 | 宗地总面积: | 1047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丹金路西侧 |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50≤ 并且 ≤1.5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36.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10479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41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926BA0020 | |||
| 起始价: | 7074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6年02月03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6年02月12日 | ||||
| 宗地编号: | G2603 | 宗地总面积: | 2137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丹金路西侧、南三环南侧 |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50≤ 并且 ≤1.5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36.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21371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88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926BA0021 | |||
| 起始价: | 14426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6年02月03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6年02月12日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中华人民**国境内外凡符合本公告和竞买须知等出让文件规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提出的申请)。 竞买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但不可既提出单独申请,又参与联合申请。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01月14日 至 2026年02月02日 到 **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6年02月03日 至 2026年02月10日 到 **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10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02月10日 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2604 号地块:2026年02月03日 09时00分 至 2026年02月12日 10时20分;
G2602 号地块:2026年02月03日 09时00分 至 2026年02月12日 10时00分;
G2603 号地块:2026年02月03日 09时00分 至 2026年02月12日 10时1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地下空间土地权利随地上权利一并出让。地下车位在办理不动产登记发证时,按同一项目地下权设定办理,不再另行收取土地出让金。 2、竞得人不得建设私****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3、竞得人因对竞得土地进行开发建设而需临时用地的,须按相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联 系 人:**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联系电话:0511-****9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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