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朴席新能源产业载体一期项目结算复审(****)实施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朴席新能源产业载体一期项目结算复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本项目报价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扬开管发〔2021〕6号)复审收费费率*折扣率,折扣率不高于60%
5、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1.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6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具有土建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注册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社保证明)。
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全过程咨询、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回避单位如下:
******公司
******公司
**立信建设****公司
******公司
**嘉加诚****公司
**志诚****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地点:****交易中心****中心网站国企采购栏目
3、方式:自行获取。如供应商确定参加本次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并于2026年1月20日18:00(**时间)前将投标确认函原件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箱:****@qq.com,联系电话:150****2404),同时需与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1、截止时间:2026年1月27日14点30分(**时间)
2、地点:****开标室(**市**北路68号旺角西入口三楼)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1月27日14点30分(**时间)
2、地点:****开标室(**市**北路68号旺角西入口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在“****交易中心****中心网站国企采购栏目”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考察。
7.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要求:本项目技术标(暗标,服务方案)、资格审查标、商务标(除服务方案、资格审查标外的其他内容)须分别制作、分别密封递交。技术标、资格审查标、商务标纸质版各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壹份(纸质响应文件正本盖章版PDF扫描件,U盘形式单独密封递交)。未按要求制作、递交的,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7.3本次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7.4本采购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5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路123号
联系人:毛主任
联系方式:0514-****78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北路68号旺角三楼
联系人:江鹏
联系电话:0514-****7280/150****2404
****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