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预防保健等工作顺利开展,切实提升服务质量与诊疗水平,满足临床诊疗、公共卫生服务等日常工作需求,****拟对一批非集采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现诚邀具备相关资质、信誉良好且具有相应配送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范围
(一)项目名称:****2026年第一批非集采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供应商遴选项目。
(二)采购方式:公开询价采购。
(三)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四)供货地点:****指定地点。
(五)询价范围:具体详见附件《****2026年第一批非集采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采购目录》。
(六)特别说明:
1.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 ****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不得参与本次报价。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参与本次询价的供应商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对应专项资质,同时能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范围覆盖本次采购产品类别;
(二)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资质与所报价产品属性匹配:
1. 报价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含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 报价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含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的,须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 报价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含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或非医疗器械产品的,无需提供此项资质。
(三)所投产品若为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附件(含产品技术要求等);
(四)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完善的物流配送体系,****中心下达供货通知后,按要求及时、足额送达指定地点;其中需满足冷链运输及储存要求的产品,供应商须具备对应的冷链服务能力(提供冷链运输设备证明、温控记录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
(六)近半年内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缴纳凭证,如完税证明、社保缴费凭证等)。
三、商务及报价规则
(一)报价方式:报价为一次性最终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更改,且不得高于市场同期同类产品合理价格水平。
(二)政策衔接:合同履行期间,若本次报价目录中的耗材、检验试剂品种被纳入集中带量采购范围,自纳入之日起立即执行集中带量采购相关政策;本次报价目录中与带量采购目录名称一致的品种,仅作为带量采购供应商供应异常时的备用采购依据。
(三)中选规则:本项目不分包,供应商须对采购目录内所有产品完整报价(缺项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小组根据有效报价,按综合评审结果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选供应商,若第一中选供应商放弃中选资格或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按顺序顺延确定后续中选供应商。
(四)费用包含: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报价应包含产品价款、运输费(含冷链运输费,若有)、装卸费、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中心不再额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五)售后服务:供应商须对所报产品对应的配套仪器维修维护作出明确承诺;除维修零配件单价超过1000元的情况外,配套仪器产生的维修费、维护费及更换零配件的费用均包含在最终报价内,中心不承担此类费用(需在报价文件中提交专项承诺函)。
(六)配套服务:供应商须提供所供产品的售后技术支持、质量保障、退换货等配套服务;其中检验试剂须提供每批次产品的检测报告,确保产品有效期满足临床使用需求(自到货之日起,有效期剩余时长不低于总有效期的2/3),****中心临床使用及质量管控要求。
四、报名及报价文件递交加急标书代写
(一)报名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15日17:30止,逾期提交的报名信息将不予受理。加急标书代写
(二)报名方式:本次询价仅接受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渠道;报名邮箱:****@126.com,报名时须提交《报名信息表》(按附件1标准模板填写,不得随意修改模板结构)。
(三)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要求:供应商须于2026年1月19日17:30前,通过上述报名邮箱提交以下材料,逾时发送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1. 加盖单位公章的《询价采购报价表》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及Excel格式原文件,两者内容须完全一致,无涂改、无遗漏;
2. 加盖单位公章的供应商资质证明材料扫描件(按本公告“二、供应商资质要求”所列条款顺序整理,包含营业执照、相关医疗器械经营资质、产品注册/备案凭证、财务制度证明、冷链能力证明、税收及社保缴纳凭证等);
3. 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供应商全称+2026非集采耗材试剂报价”,邮件正文须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报价有效期,邮件附件须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文件名与邮件主题一致),未按要求提交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五、评审安排
(一)资质复审:****小组在评审前,将对供应商提交的资质证明材料进行复审,复审不通过的,其报价文件按无效处理,不予参与后续评审。
(二)评审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小组结合供应商资质合规性、报价合理性、产品质量承诺、售后服务保障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选供应商。
(三)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中选结果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联系部门:采购办
联系电话:151****0285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其他事项
(一)供应商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报价信息等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若存在虚假信息、串通报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价或中选资格,****中心供应商黑名单,限制后续**;情节严重的,上报相关监管部门处理。
(二)本次采购公告仅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其他任何媒介转载本公告均不具备法律效力,中心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三)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与本次询价所产生的所有费用,无论评审结果如何,中心均不承担任何费用。
附件1:报名信息表.docx
附件2:报价承诺函.docx
附件3:****2026年第一批非集采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采购目录.xlsx
****
2026年1月13日
附件 来源:**** 编辑:伍安敏 审核:赵 娟 终审:饶兴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