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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关: | ****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6-01-14 |
| 名称: | 城市麓林高压杆线迁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 ||
| 文号 : | |||
| 2026-01-14 |
经审议,我局拟近期批准《城市麓林高压杆线迁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反映。
联系地址: ****环境局(**市**区湘江东路166号潇湘大厦)
邮 编:425002
联系电话:0746-****4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城市麓林高压杆线迁改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区城南大道城市麓林小区旁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建设内容 | 1、拆除现有110kv桩冶曲(曲蔡)线3基杆塔及导线,线路利旧 P57#塔左转,前行至 S-5 地块东侧 A5,然后平行 S-5 东侧围墙前行至 A3 左转,接至 P60#角钢塔附近,新立 A1 塔,共**双回路铁塔5基;2、拆除现有220kv蒋曲线3基杆塔及导线,在#087大号侧**转角塔右转往东,然后左转往北走线,前行左转接至#089-#090间,共**单回路铁塔6基及配套设施。迁改路径长度 1.1 千米。本工程**2条线路并行,杆塔间距离约20m。****电站、开关站、串补站等工程。 拟建项目总投资570.****9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7.27%。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施工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弃物及生态等;运行期的固废、电磁环境(工频电场、磁场)、噪声、环境风险等。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科学的施工计划,合理安排。在施工时,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等;施工现场附近的道路在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施工废水隔油沉淀后回用于道路洒水和场区绿化。工程施工时设置截、排水、引流、拦挡、覆盖措施。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利用租用民房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为防止水土流失,开挖土石方时,场内表层土应妥善堆放,底层土也妥善堆砌。工程完毕后,先用底层土覆盖裸露区域,再用表层土覆盖。工程土石方开挖并回填摊平后可加强种植喜阴植物等绿化措施。对于少量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由施****管理部门指定地点等;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征地范围内,尽可能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按植被恢复要求进行平整翻松,选用当地草种进行绿化。对临时占地范围内的在施工期遭到破坏的生态系统进行恢复,采取灌草结合的方式进行植被恢复等;运行期废导线、绝缘子等,由线路巡检人员带离现场,交由物资部门统一回收利用。项目建成后,严格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要求,禁止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其它建筑物,确保线路附近居住等场所的电磁环境符合相应标准等。运营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项目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 三、建设单位应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工程投入运行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