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与煤炭供方互利共赢、优势互补、携手共进的发展目标,****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炼焦煤、喷吹煤、矿山系统用煤、****基地用煤供应商。
征集日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一、开发流程:
1、炼焦煤
****小组《炼焦用煤新**开发流程》(见附件)要求,焦煤按照:**情况了解---送小样(5kg)---现场取大样(70kg)--小焦炉试验----开户考察---工业实验---纳入正式供方的流程进行(如下图):
2、喷吹煤、矿山系统用煤、德盛基地用煤
喷吹煤、矿山系统用煤、德盛基地用煤按照:**情况了解---送小样(5kg)----开户考察---纳入正式供方的流程进行(如下图)。
二、公开征集供应商报名流程
1、报名初审
请按照下方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报名,提供企业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报名煤种及煤炭指标情况。同时准备如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下方邮箱地址: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六个月内报名品种的原煤采购及精煤销售合同(要求提供6个月内业绩合同,同时附发票),洗煤厂另需取水证、排污证。
出现如下情况时初审不通过并终止开发:
a. 注册资金不足1000万元;
b. 资料发现造假;
c. 企业法人、股东、被授权委托人与太钢现有备案合格供应商有股权重叠;
d. 公司存在严重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公司失信、公司法监高为失信被执行人员等情况的;
e. 同一报名人开发结束或开发过程中,再次报名不同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同一人(非授权委托人)报名;使用相同电话、邮箱报名;报名材料雷同等情况);
f. 太钢历史黑名单供应商;
g. 征集公告****煤厂品种的贸易商;
h. 报名或初审反馈资料不齐后5个工作日内未提供齐全报名所需材料;
i. 报名人、供应商与太钢人员有关联的。
2、时效要求:
a. 业务人员收到报名供应商信息后,一周内完成初审资料审核,无异议的情况下10个工作日内通知报名供应商送小样。
b. 报名供应商在接到送样通知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送样。
c. 小样理化检验合格后,如需现场取样,业务人员须在1个月内完成现场取样。
d. 报名供应商须响应太钢业务人员完成开发流程,送、取样工作按照上述时效要求完成,资料补充工作须在1个月内完成。
3、初审合格的供应商,由相应业务人员进行对接,按流程进行实验、考察开户流程。出现如下情况时供应商终止开发:
a. 小样检验、小焦炉试验或工业试验不合格(以太钢检验结果为准);
b. 企业注册地址与实际生产场所地址不一致的;
c. 开户考察不合格;
d. 业务人员通知送小样起,供应商无理由未响应开发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未提供小样、场地无大样、补充资料等)超过时限的;
e. 未按照要求缴纳招投标保证金的。
4、开发终止的供应商1年内不得再进行报名开发(按照报名时间计)。
5、公开征集开发合格的供应商在首次参加投标时需缴纳招投标保证金,其中炼焦煤30万元、喷吹及动力煤20万元、矿山系统用煤10万元。
6、出现如下情况时,可不邀请供应商参与太钢比质比价采购:
a. 前期合同未正常履约完成;
b. 质量异议处理未完成或因质量问题停供整改期间;
c. 发现进厂煤产地与备案不符时;
d. 连续四次参与太钢比质比价采购未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