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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政转征函〔2025〕871号
****政府:
繁荣路(工业路至紫**路)道路及排水工程建设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0.2776公顷(耕地),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2349公顷,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5125公顷,以划拨方式供地,作为繁荣路(工业路至紫**路)道路及排水工程建设用地。
二、你市要严格落实《**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征收,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三、你市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2025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