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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26年****市政养护道路沥青摊铺服务招标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6-01-07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26年****市政养护道路沥青摊铺服务招标答疑1
项目编号:****
一、提问
1、招标文件的业绩要求:“自 2020 年 01 月 0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沥青摊铺业绩,且单个合同中沥青摊铺 (含材料)金额不低于 200 万元。”,
问:1.1、沥青摊铺 (含材料)金额不低于 200 万元,这个金额具体可以通过哪些材料佐证
答: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1)合同协议书;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证书)。
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委员会不予认可。
问:1.2、我单位施工业绩针对性强,为市政道路施工业绩且含有沥青摊铺施工工序,合同金额远超200万元,是否符合业绩要求。
答:市政道路施工中包含沥青摊铺工作内容且单个合同中沥青摊铺 (含材料)部分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业绩,予以认可。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其余招标文件内容不变。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随时关注****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发布的信息并及时下载。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桃花镇玉兰大道与宁西路**标准化厂房A幢
联系人:伍芹芹
电话:0551-****600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话:0551-****2527
2026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