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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项目所在地:**省
一、更正内容:
原“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增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原招标公告中“十二、其他补充事宜:无”更正为: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报价供应商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的证明材料;
※8.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二、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战先生
移动电话: 152****6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