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长江通信管理局用户单位调度指挥系统相关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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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单位调度指挥系统相关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受****的委托,对****用户单位调度指挥系统相关设备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磋商工作顺利结束,现将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一、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用户单位调度指挥系统相关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二、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排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名称含税总价(万元)第一名****21.00第二名**英****公司21.60三、磋商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2026年1月12日磋商地点:****招标运营楼404会议室四、公示媒体及时间:公示媒体:本公示只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http:www.****.cn)、中****公司-电子招标平台(https:hbzb.****.cn)发布。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16日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联系人:彭佳投诉电话:027-****7826接收邮箱:****@chinaccs.cn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

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或与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六、联系方式:采购人:****联系人:李经理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区**路10号联系人:彭佳、韩依杰、肖紫琴电话:027-****7826邮箱:****@chinaccs.cn****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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