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精轧螺纹钢配套螺母
物料描述:1、精轧螺纹钢配套螺母应采用Φ20,PSB830相配的材料,其机械性能应不低于精轧螺纹钢的性能,确保与精轧螺纹钢的紧密配合。 2.必须随货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质量证明书,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规格、材质、炉批号、机械性能测试结果、热处理记录、执行标准等。
|
Φ20精轧螺纹钢相配套(螺母高度和外形尺寸需与精轧螺纹钢规格严格匹配) | 100000 | 个 | 1.35 | 0.01 | 此价格不含税价格,含运费。签订合同时按照含税价签订,税率为13%。验收至结算支付周期约为2个月。 | |||
| 2 |
高度螺栓
物料描述:必须随货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质量证明书,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规格、材质、炉批号、机械性能测试结果、热处理记录、执行标准等。
|
1.Φ20*60mm 2.8.8级高强度螺栓 | 100000 | 个 | 1.12 | 0.01 | 此价格不含税价格,含运费。签订合同时按照含税价签订,税率为13%。验收至结算支付周期约为2个月。 |
一、采购范围:100000个精轧螺纹钢配套螺母(Φ20精轧螺纹钢(PSB830)相配套)、100000个高强度链接螺栓(Φ20*60mm、8.8级高强度螺栓)。
费用包含:材料费;运费和保险费;税金等;税率为13%。
二、技术要求
1、精轧螺纹钢配套螺母应采用Φ20,PSB830相配的材料,其机械性能应不低于精轧螺纹钢的性能,确保与精轧螺纹钢的紧密配合。
2.必须随货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质量证明书,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规格、材质、炉批号、机械性能测试结果、热处理记录、执行标准等。
三、最高限价
精轧螺纹钢配套螺母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1.35元/个,高强度螺栓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1.12元/个。本次报价为不含税价,合同金额为含税金额,税率13%。
四、供货要求(甲方:****;乙方:供应商)
(一)交(提)货地点、方式
交货地点:**省**市**县平头镇**数字化交通产业园。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交货方式:由乙方负责运输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运费由供应商承担。
材料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运送至交货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前由乙方承担,在运送至交货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转移至甲方。
(二)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
1、材料进场后由乙方通知甲方进行质量检测,检验合格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批量进场,合格后进行材料款结算。
2、进货中甲方随时进行抽检,若不合格,提出异议期限为收货后十日内。不合格材料由乙方自行清除出场,如由甲方清除出场,费用在乙方材料款内扣除。
3、如甲方在验收时未发现质量问题,而后续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则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任何形式的验收均不免除乙方的材料质量责任。
(三)材料款的结算与支付
1.甲方根据际确认的合格数量进行结算。材料运至现场验收合格后,甲方按结算金额的100%支付结算款。
材料经检测不合格的,在结算中对不合格材料的数量进行扣除后予以结算。验收至付款周期为2个月。
2、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时间,依据甲方认可的金额,向甲方开具本合同约定的相应增值税发票。因乙方未向甲方提供发票或发票不符合合同约定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甲方可拒绝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并有权拒绝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发票,乙方应及时更换并承担甲方的损失,更换后仍不符合约定的,向甲方支付合同价 10 %违约金,但不免除乙方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乙方向甲方提供发票的时间、种类及其他事项具体要求如下:
1)甲方给乙方结算后,乙方应于结算日后日向甲方开具结算数全额增值税发票。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在发票开具后天3内送达甲方,送**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或不予开具的,向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签约合同价的5%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损失。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提供的发票税率为13%。****机关代开发票。
2)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法定要求或涉及到服务项目、价款等增值税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需要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的(含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管理部门规定完成开具工作,甲乙双方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不得另行向甲方主张。
3)甲方如不慎将乙方提供的发票丢失,乙方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机关出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4)乙方向非本合同当事人提供发票行为不当,引起国家税****机关查处,要求甲方配合调查的,乙方应赔偿损失并支付合同价格5%的违约金。
3、支付程序:按照甲方支付审批程序完成审批后方可支付。本合同结算款全部支付至以下乙方指定账户(非个人):
开户行:
账 号:
4、乙方合同签署人必须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是被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有乙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乙方收取合同款时要出具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除上述人员之外的任何人都无权和甲方进行结算和办理款项。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需要,提前 7 天向乙方提供货物进场要求通知,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方式。
2、乙方按合同要求供应材料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初验,初验合格的及时签收确认,不合格的及时通知乙方退货或作换货处理。
3、甲方指定专人(姓名:梁超,电话:132****1505 )负责与乙方办理结算、支付、收取材料等事宜。
4、在供货期间,如乙方的供货时间、速度达不到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修改供货数量至解除合同。
5、甲方验收后对乙方材料质量仍有异议时,有权对所购材料进行抽样送检,送检机构为:****中心。货物经检验存有质量问题的,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期付款。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地点、数量、规格、性能、型号供应货物,并确保材料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
2、根据所供材料的特点,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质检证明等证明文件。
3、乙方供货进入甲方场地时,应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并负责乙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在供货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应当配合甲方针对材料的质量检验、检测,并承担合同约定的质量责任。
5、如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涉及重大信息变更,如税务登记、公司名称等,应在一周内及时告知对方并提供相关纸质或电子信息资料,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的由变动方自行承担。
6、乙方指定专人(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负责与甲方办理结算、支付、领用材料等事宜。乙方不得随意更换负责人,如需更换应提前30日内书面征得甲方同意,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7、确保提供的材料不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瑕疵。
(五)、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标的物价款 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7天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逾期交付标的物价款的 10 %支付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标的物价款的 / %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限额不超逾期付款金额的 / %。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不低于合同签约价款的 10 %的违约金。
4、乙方提前交货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或更换符合要求的材料,乙方应承担本第1款的逾期责任,同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和甲方的损失。如乙方拒不退货或更换,或更换后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0】%的违约金,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还应赔偿相应损失。
5、因乙方产品内在质量缺陷,引发甲方生产或质量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此责任不因甲方已进行质量检测而免除。
6、如合同已经约定价款为固定价款,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价,否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如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7、如产品存在知识产权瑕疵,引发纠纷或产生其他损失,应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同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10 %的违约金。
8、乙方违约对甲方承担的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证费、执行费、调查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六)争议
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选择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
(1****委员会申请仲裁。
(2) 甲方 ****法院起诉。
2、如争议解决涉及诉讼,取得案款的一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税金税率及发票形式向付款方开票,未能开具本合同约定的发票的,在支付案款时应扣除相应的税金(案款未包括税金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