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 污水处理厂计量检定服务 )采购人为 **** ,采购项目编号为 **** ,采购项目资金已经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执行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2.1项目概况
我公司拟聘请委托具备计量检定资质能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部分计量设备及器具(详见设备清单表)进行计量检定。计量检定服务时间为2026年2月1日至2028年1月31日,其中计量设备两年共2次,玻璃器具1次。(报价时仪器设备为两年两次价格,玻璃器具为单次价格。)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15日内进行计量检定并在20日内出具检定报告。中标方应自中标确认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方履行合同签订程序,超过规定时限未签订合同的,将被认定为放弃中标权益,采购方有权重新组织采购或选择其他候选单位。
2.2 采购内容
计量检定(01):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25,000.00
| 1 | 电磁流量计 | 2.00 | 台 | 科隆DN600 |
| 2 | 明渠超声波流量计 | 1.00 | 台 | 特力生WL-1A1 |
| 3 | COD自动分析仪 | 1.00 | 台 | 普贝斯PCM300-CODcr |
| 4 | 氨氮自动分析仪 | 1.00 | 台 | 普贝斯PCM300-NH3N |
| 5 | 总磷自动分析仪 | 1.00 | 台 | 普贝斯PCM300-TP |
| 6 | 总氮自动分析仪 | 1.00 | 台 | 普贝斯PCM300-TN |
| 7 | pH自动分析仪 | 1.00 | 台 | 雷磁PHG-21C |
| 8 | 氟离子计 | 1.00 | 台 | **锦汐AP504RS |
| 9 | 数温显控仪 | 1.00 | 台 | 天康AI |
| 10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1.00 | 台 | 赛默飞AQUAMATEUV-V1S |
| 11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1.00 | 台 | 元析UV-5800 |
| 12 | 数显箱式高温电炉 | 1.00 | 台 | 嘉程SX2-5-12 |
| 13 | 万分之一电子天平 | 1.00 | 台 | AND艾安德HR-250A |
| 14 | 电子天平 | 1.00 | 台 | 英衡YHC-11002C |
| 15 | 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 | 1.00 | 台 | ****LS-50HD |
| 16 | 电热恒温干燥箱 | 1.00 | 台 | 精宏DHG-9247A |
| 17 | 水质自动采样器 | 1.00 | 台 | 格雷斯普FC-9624YL |
| 18 | 量筒 | 1.00 | 件 | 1000ml |
| 19 | 量筒 | 1.00 | 件 | 500ml |
| 20 | 量筒 | 1.00 | 件 | 100ml |
| 21 | 单标线容量瓶 | 1.00 | 件 | 1000ml |
| 22 | 单标线容量瓶 | 1.00 | 件 | 500ml |
| 23 | 单标线容量瓶 | 1.00 | 件 | 100ml |
| 24 | 分度吸量管 | 1.00 | 件 | 1ml |
| 25 | 分度吸量管 | 1.00 | 件 | 2ml |
| 26 | 分度吸量管 | 1.00 | 件 | 5ml |
| 27 | 分度吸量管 | 1.00 | 件 | 10ml |
| 28 | 分度吸量管 | 1.00 | 件 | 20ml |
| 29 | 分度吸量管 | 1.00 | 件 | 25ml |
| 30 | 分度吸量管 | 1.00 | 件 | 50ml |
| 31 | 酸式滴定管 | 1.00 | 件 | 50ml |
3.1 本次采购要求采购响应人须具备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及分支机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2)报价人应具备资质:具备相关计量检定资质业务经营范围。 (3****银行资信、商业信誉、财务和经营状况,报价人未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不存在影响投标人正常履约的诉讼、仲裁等争议纠纷。****商行****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报价人不存在因违规投标而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参加项目投标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报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无严重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5)具有独立履行本合同的权利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保证。 (6)本次采购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理报价和联合体报价。 (7)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提供增值税发票。 (8)其他资格要求:计量检定资质证书。 资质, 无 业绩,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4.1 凡有意参加采购者,请在 http://nhygcg.****.com/ (**能化阳光采购平台)上免费注册,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报名即可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下载费用加急标书代写
5.1 采购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http://nhygcg.****.com/(**能化阳光采购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加急标书代写
5.2 采购相关信息如下: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01月14日 10时00分;
报名结束时间:2026年01月20日 10时00分;
采购文件下载开始时间:2026年01月14日 10时00分;
采购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0日 10时00分;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6年01月14日 10时00分;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0日 10时00分;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1月20日 10时00分;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5.3 逾期送达的采购文件,**能化阳光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能化阳光采购平台
7. 联系方式联 系 人: 柳小莉
联系电话: 150****3162
电子邮箱: ****@qq.com
联系地址: ****
8.备注说明备注: 我公司拟聘请委托具备计量检定资质能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部分计量设备及器具(详见设备清单表)进行计量检定。计量检定服务时间为2026年2月1日至2028年1月31日,其中计量设备两年共2次,玻璃器具1次。(报价时仪器设备为两年两次价格,玻璃器具为单次价格。)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15日内进行计量检定并在20日内出具检定报告。中标方应自中标确认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方履行合同签订程序,超过规定时限未签订合同的,将被认定为放弃中标权益,采购方有权重新组织采购或选择其他候选单位。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15日内进行计量检定并在20日内出具检定报告。中标方应自中标确认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方履行合同签订程序,超过规定时限未签订合同的,将被认定为放弃中标权益,采购方有权重新组织采购或选择其他候选单位。
9. 电子响应标注意事项9.1响应人须登录 “ **能化阳光采购平台”(http://nhygcg.****.com/) ,免费注册成为会员后,方可参与采购。
9.2电子采购项目,响应人须办理CA证书 ,办理方式详见**能化阳光采购平台CA办理公告。
9.3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到“ **能化阳光采购平台”(http://nhygcg.****.com/) 中。
8.4响应过程中如有项目信息疑问,请与项目联系人沟通。如有操作疑问,****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1:30 13:30-17:00
客服联系电话:
CA联系电话:****663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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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