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基本信息 | |||
| 交易编号 | **** | 标的所在地区 | **省**市**区江埔街道 |
| 标的名称 | **省**市**区江埔街环市东路255号802、902房 | ||
| 标的类别 | 房产 - | 出租用途 | 商业 () |
| 特色 | |||
| 标的价格 | |||
| 挂牌价格 | 9,280.00元/月/总面积 | ||
| 价格说明 | 租金不含管理费,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不低于2% | ||
| 标的面积(总面积) | 927.485 平方米 | ||
| 标的面积描述 | |||
| 租赁期限 | |||
| 租赁期限 | 6年 | ||
| 免租期限 | 不超过4个月 | ||
| 标的权证信息 | |||
| 权证名称 | |||
| 权证编号 | |||
| 权证所列示的面积 | 平方米 | ||
|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 | ||
| 是否查封 | 否 | ||
| 是否抵押 | 否 | ||
| 是否共有 | 否 | ||
| 产权情况说明 | |||
| 标的使用情况 |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 ||
| 披露信息 | |||||
| 挂牌公告期 | 10工作日 | ||||
| 延牌规则 |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的意向方不足(1)家,信息发布终结。 | ||||
| 交易条件 | |||||
| 交易条件 | 1、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公告要求,签订出租方提供的《**市房屋租赁合同》及其它相关资料最终版本(详见附件材料);若承租方为自然人,需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同步签订《个人委托代扣协议》。 2、意向方需在挂牌公告期内(截止日17:00前)完成报名,并向出租方提交《租金报价书》等资料(以出租方收到相关资料的时间为提交时间): (1)意向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递交资料时须提供《租金报价书》、《物业租赁承诺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由我单位提供”。 (2)意向方为自然人,递交资料时须提供《租金报价书》、《物业租赁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本人签字按指模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由本人提供”。 (3)投标资料仅限使用签字笔、钢笔填写。 (4)投标资料用信封密封后送至或快递到**区**东路767号601室,陈先生或暨小姐收(拒收到付件),如有疑问联系020-****0188转1530、1520。 (5)请在投标文件的信封(注:不是快递信封)封条处加盖公章或签字按指模,并在信封封面注明“(**物业)租金报价书等资料”,如因信封封面未注明相关信息,造成意向方无法参与报价,由意向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标书代写 3、意向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截止日17:00前)以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总额为公告月租金金额)至**市****公司指定账户。具体缴纳流程详见公开附件材料“财智e管缴存操作指引”,汇款请备注投标地址。超出规定时间未缴交投标保证金视为放弃报名。 4、获得租赁权的意向方,其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租金的一部分;若意向方放弃租赁,其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在确定承租方后,其他未能确认成交的意向方,在收到未成交信息后,主动提出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我司将按流程将其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 5、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意向方,选择协议交易,交易双方以《租金报价书》的价格(该价格不得低于挂牌价格)和相关信息,直接签订租赁合同等资料。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组织报价,一次性报价。 6、承租方须于收到确认成交信息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或提出解除租赁关系,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已缴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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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1、出租方将严格执行《****国资委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国资〔2023〕27 号)等物业出租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 2、出租方的出租行为已获得权属人授权,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接受权属人与出租方的管理。 3、出租标的****商场、商铺),本次出租用途为商业,承租方须按照出租用途使用,须知悉并接受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或者追究****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责任,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如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而要求退租的,其承租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有质量、房屋结构、产权情况、房产性质、水电、设备设施、交付使用时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状态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意向承租方可到标的现场了解各项设施设备的配置以及其他相关情况,承租方需按确定范围的实际需求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5、承租方已充分知悉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并对物业进行实地考察,并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向出租方(或权属人)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6、标的成交后,承租履约保证金总额为首年月租金的三倍。 7、承租方不得将场地转租、转借第三人、分租或以承包、联营、**等理由变相转租的,出租方不接受联合承租。 8、租赁合同期限起止日期以签订租赁合同生效日为起始日,以不超过公告租赁年限自然月的上月最后一天为截止日。 9、若物业存在原承租人,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权。 10、场地交付以原承租人退场后的实际交付日为准。如在签订租赁合同后三个月内,原承租人未退场导致出租方不能交付场地时,双方可保留本次交易直至出租方交付场地,或双方可终止本次交易,互不追究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已付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回。 11、纪检监督电话:020-****0938转1205(唐小姐)。 12、在挂牌公告期内可自行前往现场看物业,如有需要,请拨打020-****0188转1530、1520预约。 13、租赁期内漏水、渗水问题租户需自行处理。 14、租金不含管理费,管理费另收;管理费需承租人自行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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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置与处置事项 | |||||
| 交易保证金 | 线下收取交易保证金 |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详见《交易条件》第3点。 | ||||
| 意向方资格条件 |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 否 | ||||
| 是否允许意向方线上报名 | 否 | ||||
| 报名登记方式 | 1、意向承租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完成报名流程。 2、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含个体工商户)。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需办理标的物业租赁备案相关手续。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无犯罪记录以及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过往没有涉及任何债务的法律纠纷。 5、意向承租方如为出租方名下物业承租方(含已退租者),必须是在合同期内遵守合同约定按时缴交租金、服从出租方管理者才具有报名资格,并书面承诺无欠租记录和租赁合同纠纷,否则一经查出不得参与。 6、意向承租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 7、意向承租方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不得参与; 8、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需提交《租金报价书》(详见公开附件材料): (1)意向承租方提交的《租金报价书》中报价栏所填列的价格必须唯一,以大写与小写两种字体填列,字体必须清晰、明确,金额的大写和小写必须相符。如金额的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2)《租金报价书》上的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出租标的挂牌价格。 (3)《租金报价书》中的意向客户电子邮箱信息为必填项,用于往来重要信息及通知,请准确填写。 (4)《租金报价书》上须由意向方盖章确认报价信息。 9、意向方在挂牌公示期内没有按要求递交完整《租金报价书》等资料或没有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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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方承诺 | |||||
| 联系人信息 | |||
| 联系人 | 陈先生、暨小姐 | ||
| 联系方式 | 020-****0188转1530、1520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特别声明 | |||
| 1、该项目信息由国有企业(出租方)对项目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出租方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交易所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