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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妇科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附件9)文件规定,现将提交****妇幼保健院及其开展的限制类医疗技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医疗机构不符合开展该项技****医疗机构超出公示范围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请及时向我局医政医管综合股反映。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5月11日-2025年5月16日)欢迎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886-****294
****
2025年5月11日
附件:
兰坪县开展限制类医****医疗机构信息公开
|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技术名称 |
| 1 | ****保健院 | 宫腔镜、腹腔镜三级诊疗技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