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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月12日-2026年1月1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2—****472 (项目管理室)
传真:0912-****741
邮箱:yljbsthj302@163.com
通讯地址:**县人民路41****环境局**分局
邮 编:7185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环境局**分局关于有机营养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6-1-9 | |
| 2 | ****环境局****采油厂污油泥减量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6-1-9 | |
| 3 | ****环境局**分局关于年产5000吨废旧地膜及滴灌带回收再利用造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6-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