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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省**山区(**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3日-2026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6-****326
通讯地址:**省**市**区****服务中心
邮编: 554300
| 项目名称 | **省**山区(**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坝盘镇(辰水(平里)、瓦溪河)、官和乡(官和乡小河)、闵孝镇(阴溪河、**河、小溪河、小溪河(郭家溪)、茶叶山)、德旺乡(潮水溪)、怒溪镇(茶溪河)、桃映镇(小江、**村小河段、桃映龙虎屯小河段)等。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博誉****公司 |
| 项目概况 | 该工程治理河段涉及**县6个乡镇,项目于2024年12月,主体工程已建设完成,围堰已拆除完毕,河道综合治理长度为54.079km,河道疏浚长度18.053km,**防洪堤总长73.284km。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该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在施工期,其施工期已结束,期间采取有污废水处理回用、选用低噪声设施设备、洒水抑尘等措施管控污染物排放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