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老长**块的低效改造安置工作,依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令第21号)规定,现对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予以公布:
一、开发区老长城拆**置区拟协议出让地块情况
| 地块名称 |
坐落 |
用地性质 |
出让年限 |
用地面积(㎡) |
备注 |
| ****开发区老长**块02-02地块M4#厂房 |
经济开发区 |
二类工业用地 |
2051年7月2日止 |
4000 |
|
| ****开发区老长**块02-02地块M5#厂房 |
经济开发区 |
二类工业用地 |
2051年7月2日止 |
4000 |
|
| ****开发区老长**块02-15地块X9#厂房 |
经济开发区 |
二类工业用地 |
2051年12月20日止 |
6081 |
|
| ****开发区老长**块03-09地块E7-1#厂房 |
经济开发区 |
二类工业用地 |
2051年11月5日止 |
2000 |
|
| ****开发区老长**块03-10地块C5#厂房 |
经济开发区 |
二类工业用地 |
2052年1月15日止 |
4000 |
|
| ****开发区老长**块03-12地块D5#、D6# |
经济开发区 |
二类工业用地 |
2052年1月17日止 |
13606.66 |
|
| ****开发区老长**块03-12地块D7# |
经济开发区 |
二类工业用地 |
2052年1月17日止 |
1956.14 |
二、公告时限
公示时限为30日(含节假日),自2026年1月14日起,至2026年2月12日17:00截止。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对本公告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不接受口头和电话申请。
地址:****花园大道309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9-****5259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一)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二)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三)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待公示期满,将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令第21号)规定开展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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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