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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6-01-14 | 发布日期: | 2026-01-14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自然** | |
| 有效性: |
根据《中华人民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我区启动了**市2025年度第十四批城市建设用地报征程序。2025年9月24日已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11月3日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收淞江街道回**、小王庄村、王堂村土地,征收土地面积8.8981公顷。
为贯彻落实省、市自然**主管部门有关“均衡报件”和优化用地报件等相关要求,现将原**市2025年度第十四批城市建设用地调整为**市2026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积均未变化。
本次补偿方式采取货币补偿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3〕28号)文件规定执行。
| 被征地单位 | 面积(公顷) | 区片编号 | 区片价标准(万元/公顷) |
| 回** | 7.4938 | 4111030201 | 85.5 |
| 小王庄村 | 0.3230 | 4111030201 | 85.5 |
| 王堂村 | 1.0813 | 4111030201 | 85.5 |
2、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漯政(2025)13号规定执行,青苗补偿标准:1.95万元/公顷。
特此公告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