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第二人民医院长沙县第二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1.5T磁共振成像系统及安装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4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一、功能及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二、相关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三、技术规格: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及实施时间:以采购人通知进场日算起,9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综合布线和管道铺装必须与项目整体施工一致,不得影响或耽误项目其他施工。

2.交货地点:中标人按要求将各货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装、调试。

五、服务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试运行3个月后可申请正式验收。验收须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国家标准和规范、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安全条款及合同要求进行,验收费用由投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标书代写

2.若因为中标人在安装和测试验收过程中没有积极配合而导致交付时间拖延的情况,由中标人自行负责相关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

3.中标人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采购人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验收时中标人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投标人负担,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采购人。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进行招采,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5.采购人与投标人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后,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本身原因在三十天内调试而未能获得通过,中标人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相关资料、中文操作说明书、技术文档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7.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且无法达成一致的,由中标人申请提交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由中标人承担检测等相关费用。

8.本项目装修部分以《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为依据,质量保修未进行约定的范围按80号令执行,已明确质量保修的按约定的执行。

七、其他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1-14
招标公告
长沙县第二人民医院长沙县第二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1.5T磁共振成像系统及安装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