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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江向我局申请办理位于**市海甸五东路宏发阁1804房线上一窗转移登记业务,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对下列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房屋所有权证:
| 房屋所有权证号 | **市房权证海房字第HK033269号 |
| 权利人 | 王晓江 |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 不动产单元号 | 460****04002GB02055F****0029 |
| 不动产坐落 | **市海甸五东路宏发阁1804房 |
| 备注 |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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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黄伟;联系电话:****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