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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艳西、王巍向我局申请办理位于**市新埠大道1****花园度假村J2栋第6层6B房线上一窗转移登记业务,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
| 权利人 | 李艳西、王巍 |
| 证号/编号 | HK396104 |
| 坐落 | **市新埠大道1****花园度假村J2栋第6层6B房 |
| 面积 | 117.95㎡ |
| 权利人 | **新****公司 |
| 证号/编号 | ****04294 |
| 坐落 | ****花园度假村J2-6B |
| 面积 | 115.83㎡ |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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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