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14
|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公示公告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 发布日期 | 2026-01-14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关 键 词 | 公示公告 |
****年产20万辆两轮电动自行车生产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20万辆两轮电动自行车生产线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4日-2026年1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971
地址:**县冰溪街道320国道西50米
传 真: 0793-****971
电子邮件:****@163.com
| 项目名称 | ****年产20万辆两轮电动自行车生产线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玉****园区十坊线南侧十坊北路5号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省**市玉****园区十坊线南侧十坊北路5号,地理坐标(118°10'17.219",N:28°39'1.741"),项目占地面积18900m2。本项目以钢材(管材)、钢材(板材)、焊丝、CO2保护气体、脱脂剂、陶化剂、电泳色浆、乳液、助剂、调整剂、底漆、面漆、罩光漆、固化剂、塑粉、整车组装配件等为原辅材料,通过下料→冲压→焊接→抛丸→脱脂→陶化→电泳→喷塑→喷漆→部装→组装等工序,形成年产20万辆两轮电动自行车的生产规模。总投资24000万元,环保投资24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本项目下料废气经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焊接废气经设备工位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废气经设备内部集气管道收集,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3)排放;电泳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与电泳烘干废气、热风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固化烘干廊道进出口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共同由1套“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自动喷塑废气经喷塑柜底部设置的回收风机收集,经1套“旋风除尘器+滤芯除尘器”处理后并入15米排气筒(DA003)排放;自动喷漆废气经水帘柜收集,经1套“水帘”处理后与人工喷漆线共用1套“水喷淋塔+干湿分离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4)排放;自动喷塑烘干固化废气、自动喷漆烘干固化废气、热风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固化烘干廊道进出口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并入15米排气筒(DA003)排放;人工喷漆废气经水帘柜收集,由1套“水帘”处理后与自动喷漆线共用1套“水喷淋塔+干湿分离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并入15米排气筒(DA004)排放;烘烤固化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套“旋风除尘+水喷淋+干湿分离处理后”并入“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并入15米排气筒(DA004)排放;涂装臭气和污水处理恶臭产生量较小无组织排放。项目营运期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NMHC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SO2、NOx、NMHC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排放限值;厂区内生产车间外门窗处无组织NMHC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电泳工艺废水、地面拖洗废水及废气治理定排废水经厂区污水站(pH调节+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电锅炉定排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处理厂接管标准,****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玉琊溪。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转噪声,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消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废焊材焊渣、废钢丸、废抹布、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至回收利用单位;废槽渣、漆渣、废包装桶、废电泳滤材、废润滑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临时贮存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 公众参与 情况 | 项目在审批**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