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索引号 ] | 115********959972Y/2026-00023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审〔2026〕7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6-01-08 | [ 发布日期 ] | 2026-01-14 |
发布日期: 2026-01-14 10:30:21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分园改造工程可研的函》(实幼发〔2026〕1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必要的教学设施和生活设备,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法人:****。
四、项目建设地点:**区圣泉街道麓台熙著。
五、建设规模、标准及主要建设内容:
****幼儿园****分园约1800平方米校舍等改造。****活动室、办公室、厨房、功能厅、厕所及相关附属设施等。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24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5万元,基本预备费15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统筹。
七、建设工期:3个月。
八、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次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