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1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审批
甘肃-张掖-临泽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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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1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索引号****
发文字号
关键词
****环境局**分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2026-01-14
是否有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作出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年1月14日-3月15日(2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6-****105

地址:**县滨河路城建环保综合办公楼(715室)

邮 编:734200

一、****种子烘干加工仓储建设项目及**一厂烘干热源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

****种子烘干加工仓储建设项目及**一厂烘干热源改造项目

拟批准公示日期

2026年1月14日

建设地点

****开发区丹霞大道006号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都信****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属污染影响型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开发区丹霞大道006号,地理坐标:100°10′12.032″,39°6′7.963″,用地面积44180.49m2。建设内容:**玉米种子果穗扒皮、捡穗、烘干、脱粒、精选、包衣、包装生产线一条,其中烘干仓配套建设18台直燃式天然气燃烧器,建成后年产玉米种子5500t。改造一期烘干热源,拆除原有热水锅炉,建设6台直燃式天然气燃烧器;并配套建设供水、供电、排水和环保等公辅设施,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5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等相关要求,采取洒水抑尘、围挡防护、物料加盖篷布、严禁大风天气作业、加强施工管理、物料密闭运输等措施,降低施工期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2.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处理依托现有工程,经厂区现有化粪池收集后,排入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选择低噪声设备、做好施工器械保养和维护等降噪措施有效降噪,施工期场界噪声须控制在《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运****填埋场,建筑垃****填埋场处置。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扒皮捡穗、烘干、脱粒、风选、重力选、包衣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各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共8套)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各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共2根)。天然气燃烧器废气颗粒物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SO2、NOx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生产期间严格落实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使厂界无组织粉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放至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合理布局产噪设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有效降噪,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玉米芯、苞叶、杂穗、秸秆、灰尘、碎屑不成熟籽粒、霉变粒外售综合利用;种衣剂包装桶储存在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点,由种衣剂厂家回收利用;散落种衣剂、包衣(包装)工段收尘灰、包衣桶清洗废液、磷化铝杀虫剂残渣及包装物、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在危废贮存点,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做好相关记录,严禁私自处置或外排。

二、**金锐****公司板桥镇大喇口建筑用石料矿项目

项目名称

**金锐****公司板桥镇大喇口建筑用石料矿项目

拟批准公示日期

2026年1月14日

建设地点

**县板桥镇大喇口

建设单位

**金锐****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

**格林****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属生态影响类,建设性质为**。建设地点位于**县板桥镇大喇口,地理坐标:东经100°25′18.551″,北纬39°8′39.026″,本项目采**总面积1.1067km2,矿山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砂石料(闪长岩),矿山服务年限5年,开采规模35万m3/年。建设砂石料加工生产线一条,年产各种规格水洗砂石18万m3、非水洗砂石17万m3。项目包括主体工程(采矿工程、破碎工程)、公用工程(供排水、供电等)和环保工程(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生态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总投资40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1万元,占总投资的1.7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工区须设置600m3沉淀池一座,洗砂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得外排,沉淀池须按照《报告表》要求采取防渗措施。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相关要求,采取洒水抑尘、设置围挡、物料加盖篷布、严禁大风天气作业、加强施工管理、物料密闭运输等措施,有效控制扬尘污染。**道路进行压实,采**开采、物料装卸、道路运输扬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运营期破碎筛分生产线整个工序须设置在密闭车间内,给料机上方设置喷淋头进行喷雾降尘,破碎、筛分、制砂粉尘等各产尘点设置集气罩(5个),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1套)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对产品堆场、排土场等采取设置防风抑尘网、洒水降尘等措施,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布局、隔音减振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储存、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不乱堆和随意排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板桥镇垃圾存放点统一处置。除尘灰及沉淀池污泥用于采坑回填;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须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要求,设置危废贮存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23)的有关规定进行收集、贮存、管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

(五)生态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开采区、工业场地、排土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控制开采区域,规范开采方式及顺序,露天采场、排土场周边设网围栏、警示牌,截排水沟,降低水土流失的影响;强化施工过程环境管理,尽可能减小工程对区域地表植被的破坏。严格落实闭矿后生态恢复措施,矿山服务期满后及时撤出工程机械、拆除建筑设施,平整场地,采取土地复垦措施进行生态恢复。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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