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咨询服务单位遴选公告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充分利用我市环境优势、**优势以及现代农业发展基础,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示范区创建、监测评价、评估认定,拟采用公开遴选方式确定******示范区咨询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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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咨询机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各类智库,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
三、服务内容概述
(一)编制******示范区创建方案;
(二)根据农业农村部相关政策要求,协助开展******示范区监测评价工作;
(三)根据农业农村部相关政策要求,协助开展******示范区评估认定工作。
咨询服务费:预算金额不超过75万元,具体费用以签订合同为准。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咨询服务工作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近年来承担过相关类别咨询服务的单位优先;
(二)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须根据自身优势精心筹建咨询服务工作组,专业结构应合理,适应咨询服务需要;
(三)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四)熟悉和掌握**农业产业发展情况,对服务成果质量负全责;
(五)咨询服务单位须按要求及时提交咨询服务成果。
(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操作规范,必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五、申报程序
(一)报名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0日。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等进行评选,择优确定承担单位。标书代写
(二)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2.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编制单位基本情况简介
4.机构及人员职称(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5.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或建议书
6.相关业绩及荣誉证明(证明材料为委托合同或调查报告、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7.报价函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用密封文件袋报送。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海榆(西)线与八所互通交叉路口往东南约70米
联系人:项华妹 联系电话:182****0177
电子邮箱:****@qq.com
******服务中心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