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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810/202511-00065 | 信息分类:行政许可 |
| 来发改审批〔2025〕225号 | 成文日期:2025-11-05 |
| ****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5-11-05 |
| 2年 | 信息来源:****委员会 |
来发改审批〔2025〕225号
关****示范区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示范区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示范区建设项目。
二、建设主要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内****基地****基地:(1****基地:建设农业种植大棚约3600亩,****基地约600亩、****基地2000亩、****基地约1000亩,完成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输配电及其他工程和相关附属配套设施建设;(2****基地:建设农产品包装车间约3000.00平方米、农产品加工用房约4000.00平方米、**农产品鲜储冷库约5000.00平方米、农机仓库约2000.00平方米,秸秆加工和仓储用房5000.00平方米,配套建设内部道路、供配电工程、供排水和其他配套工程等。
三、建设地点:**县**镇境内。
四、****政府投资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19791.1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资金和自筹资金。
五、项目代码:****。
六、请抓紧办理规划选址、土地用地预审、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手续,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项目开工后,请及时登录**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和竣工等信息,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以工代赈的规定,落实好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工作。
七、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