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关于建立专家库的公告
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自然**领域专家队伍建设和规范管理,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自然**管理和科学决策水平,保证成果质量,全面统筹做好相关报告审查工作,现决定面向社会各界公开遴选相关专业专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家入库要求
(一)能够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旗帜鲜明地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态度认真,在开展的各项活动中能够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或被取消专家资格等不良记录。
(三)65周岁以下,并长期在**从事自然**管理、测绘工程、地理信息、水利水电等相关领域工作。
(四)从业经历或工作年限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是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二是在**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工作经验丰富的特殊专业(如土地**管理、地理信息、实物地质等专业)技术人员入库职称可放宽至工程师。
(五)具有责任心和担当精神,依法依规依纪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专家职责
(一)按照国家相应法律法规、规范、******局要求,参加相关专业报告成果评审。
(二)专家库实行专家考核及动态调整机制。专家库成员应自觉主动学习掌握关于自然**领域相关的规范规程和法律法规,自觉主动接受安排的业务培训和实地审查验收工作,自觉遵守专家管理制度,接受关于专家的各类考核。
(三)协助****开展培训、调研及其他有关活动;服从安排,义务参与政策及制度标准的制定和建立工作。
三、申报时间及程序
(一)请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26年2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办公室(**新区4—3室)。
(二)采取个人申报,单位确认方式。个人填写专家信息登记表(见附件),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业绩证明(须附报告扉页)、著作论文、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原件备查)。以上材料需提供纸质版(盖推荐单位公章)1份并附全部资料电子版材料1份。
(三)****将对报名的专家进行审核,根据各类别专家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并于报名结束后的1周内发布公告,对最终专家库名单进行公示。
特此通知。
附件:****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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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3日
(联系人:孙延宇 184****3396)